关于申请基层服务经费补助的公示
根据《佛山市财政局+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佛财社〔2018〕82号)以及《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明确佛山市高明区基层服务经费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审核,同意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关于基层服务经费补助的申请,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13日(共五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对拟补贴单位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传真资料、来访等形式,向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实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以示负责。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人社部门送请财政部门拨付补助。
受理单位: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和路103号。
邮政编码:528500
联系电话:88887559
传真电话:88880178
联系人:梁翠华
***:高明区基层服务经费补助公示名单.doc
佛山市高明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