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采取四项措施激励专业技术人员创业
一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选拔30名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进行4年重点培养,使之成为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同时,每年选拔部分优秀中青年人才到高等院校、先进发达地区学习深造、挂职锻炼。
二是发放政府补贴。对来区工作的博士或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每月发放800元的政府补贴;对省、市、区级有突出贡献专家或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首席技师,分别给予每月1000元、600元、400元补贴;因工作而定居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博士或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给予3万元的安家补助;对急需的在校研究生采取对接培养的方式,签订定向分配合同后,每月补贴200元。
三是着力打造创新创业平台。依法落实土地、工商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对获得国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奖励。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对获得省、市有关奖项的,分别按上级所发资金数额的50%和30%实施奖励。鼓励高层次人才建功立业,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的急需人员,不受编制限制进入对口事业单位。设立“泰山杰出人才奖”,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每人不低于2万元的现金奖励。
四是完善激励机制。对携带专利技术、科研成果来区新建企业的,投产后年增加本级财力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以上的,分别奖励项目主持人2万元、5万元、10万元。对通过研制开发新产品、推广应用新成果获得重大经济效益的人员给予奖励。工业项目奖额按获益单位三年内新增税后利润总额的5%提取。农业新技术项目两年内增效1000万元以上或年增产幅度15%以上的,奖励金额按两年内增效总额的0.5%提取。区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作为人才发展基金,列入预算,专户管理,专项用于人才的引进、培养和资助高层次人才从事科技项目研究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