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荃湾花园总平面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19〕418 号
关于清荃湾花园总平面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沿江路以北的拟建设项目清荃湾花园总平面规划修改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乐怡居房地产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清荃湾花园
三、修改情况
建设单位申请在2019年4月2日审批通过的总平面基础上,对规划方案优化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1.调整各座塔楼首层装饰柱尺寸,相应调整总图轮廓。
2.增加4个室外独立风井。
3.8-1#、8-2#增加两个室外风井,相应修改轮廓。
4.调整地下室与地面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布置,总车位数量不变。地下室车位减少38个,将其调整为地面车位,地下室出入口由3个调整为2个,取消6座处地下室车库出入口。
5.调整6、7、10座商铺轮廓。
6.调整总图绿化景观布置、局部场地竖向标高设计、调整地下室底板、顶板标高调整。
7.微调各公建配套用房面积。
8.工程名称由“清泉湾花园”修改为“清荃湾花园”。
9.相关技术经济指标调整。
四、方案情况:
用地面积35741.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1549.55平方米,基底面积6724.83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78631.91平方米, 容积率2.2,建筑密度18.82%,绿地率35.02%。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详见附图)
五、公示时间: 2019年8月9日至2019年8月20日
六、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七、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八、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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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平面图19-08-08(修改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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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平面图-19-08-08(修改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