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关于广州市白云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白云区公共卫生医院及健康驿站项目)的批后公告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号)有关规定,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组织编制了《广州市白云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白云区公共卫生医院及健康驿站项目)》,并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按照相关规定,将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批准时间:2022年7月12日
三、批准文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广州市白云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白云区公共卫生医院及健康驿站项目)》的批复(20223844)
四、公告内容
(一)使用预留规模的原因
白云区地处全国重要空港门户,面临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双重新冠疫情输入风险,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疫情防控工作仍然是目前卫生健康工作的头等大事,白云区公共卫生医院及健康驿站项目建设迫在眉睫
白云区公共卫生医院及健康驿站项目涉及规划为非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共9.4289公顷,该部分用地不符合白云区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使用市级预支规模落实该项目所需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二)预留规模使用的情况
白云区公共卫生医院及健康驿站项目拟使用市级预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9.4289公顷,共涉及1个地块,位于白云区江高镇大石岗村、沙龙村,现状为农用地8.9079公顷(涉及耕地含可调整地类4.0820公顷)、建设用地0.5210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使用预留规模总结
预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白云区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9.415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分别增加9.4289公顷;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均按上级下达控制指标执行,与原规划保持一致,本方案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及镇街意见,方案合理可行。
特此公告。
***1: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docx
2.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jpg、落实后.jpg)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