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佛山市南海区2020年珠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为了更好地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推动渔业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原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4号)要求,现将我区2020年珠江禁渔期相关制度通告如下:
一、禁渔期
2020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二、禁渔区域
南海区内西江、北江等珠江所有干流、支流通江河流、湖泊均为禁渔区。
三、禁止类型
禁渔期间除休闲渔业和娱乐性垂钓外禁止在禁渔水域范围内进行的一切捕捞作业。
四、违法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
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为保障珠江禁渔制度的顺利实施,佛山市南海区农业农村局将联合公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珠江禁渔期违法行为,涉刑的一律移交公安追究刑事责任。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我区珠江禁渔期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举报受理电话:
南海区农业农村局 0757-86773237
桂城街道农林渔业局 0757-81813812
九江镇农林渔业局 0757-81865604
西樵镇农林渔业局 0757-86886868
丹灶镇农林渔业局 0757-85442542
狮山镇农林渔业局 0757-86681762
大沥镇农林渔业局 0757-81000262
里水镇农林渔业局 0757-85614693
佛山市南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28日
***:关于发布佛山市南海区2020年珠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