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继续做好我区房地产市场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区房地产业协会:
当前,国外新冠肺炎疫情加速蔓延,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同时叠加呼吸道疾病高发期、春节人口流动频繁等因素,给疫情防控带来了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新要求,继续做好我区房地产市场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一)各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架构,成立防疫工作小组,健全防控响应机制和信息通报机制,制定应急工作预案。
(二)各企业、中介机构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抓实抓细,从严从紧做好各项防控工作。要密切与属地防疫机构、派出所、社区沟通配合,确保防疫物资到位、防疫措施到位、人员信息情况掌握到位。
(三)各企业、中介机构应积极响应佛山市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春节期间减少人员流动严防疫情反弹的通知精神,鼓励全体工作人员春节假期如非必要,尽量留在佛山过节,原则上不离粤。
二、继续加强销售(经营)现场管理
(四)各销售(经营)现场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测温、亮(扫)码、戴口罩、日常清洁、通风消毒、垃圾分类等防疫规定。
(五)销售(经营)现场要尽量减少非必要的大规模聚集活动,如年会、答谢会、开盘签约、交房等。如遇特殊情况,要严格控制人数,配合属地防疫部门做好防控工作。
(六)鼓励开发企业、中介机构采取线上推销结合现场签约的方式开展销售活动,减少人员现场停留时间。
三、加强疫情防控监督检查
(七)区、镇(街道)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全区房地产业销售(经营)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疫情隐患及违法违规等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特此通知。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