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沥镇2013年零星修补沥青路面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沥镇2013年零星修补沥青路面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市政管理办公室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2、项目概况:本工程完善有关大沥镇2013年的市政设施和及时对破损的沥青路面进行修复工作。
3、建设地点:南海区大沥镇辖区范围内
4、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年度零星工程主要包括零星修补沥青路面及相关的工程等,详细见施工图纸。
5、计划工期 :从签定施工合同之日起,中标单位开始施工至2014年4月完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2、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4、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或以上(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同专业二级或以上(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一级)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并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投标单位的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未被佛山市或其他地区因在建项目锁定的人员中选取,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②安全员:至少1名,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③施工员:至少1名,必须具有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④造价员:至少1名,持造价员证或注册造价师证;
⑤佛山市以内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企业的社保投保编号以备查核,佛山市以外的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造价员必须提供在佛山分公司近一年(包括2012年1月至2013年1月)在佛山地区购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原件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
5、企业业绩要求: 2010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曾成功地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一项或以上的单项合同造价人民币50万元或以上(含50万元)类似本工程的沥青路面工程的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6、佛山市以外的投标单位,必须在佛山市内设有已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分支机构(提供佛山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7、佛山市地区以外的投标申请人还需出具“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名及单位公章的公证证明,公证日期是在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之后的方可视为有效;(公证证明须由投标人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出具,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该公证机构的地址及固定联系电话,通过电话查询确认其真实性)。
8、 其它要求:
(1)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2)投标单位被列入南海区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并在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自列入不诚信名单之日起,投标单位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南海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3)本项目要求投标担保应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中汇出。
四、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3年4月8日~2013年4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购买,施工图纸制作成光盘,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报名指引:投标人报名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中国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现金缴款单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报名。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华南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②收款单位账号:8803***********001;③收款单位开户行:中行南海支行;④款项来源:2013年修补沥青工程招标文件费。注: “缴款单”不得填写任何投标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银行要求填写缴款人名称,可填写“佛山市南海区华南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时间:2013年4月 8日~2013年4月10日(上午8:30~11:30或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
电话:0757-85583020 联系人:杜先生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联系人:陶*** 联系电话、传真:0757-86322532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施工员的职称证;造价员证(或注册造价师证);佛山市以外的投标单位还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造价员在佛山分公司近一年(包括2012年1月至2013年1月)在佛山地区购买的社保证明;佛山市以外的投标人还需提供相关公证证明及提供佛山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将被拒绝也即被评为废标。
2、递交时间:2013年4月23日上午 9时00分~9时 30分(北京时间)。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资料(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
4、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在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交易员证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投标交易员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不能通过核查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在开标前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到现场签到,并进行核查身份,在核查结束后法定代表人可退离开标现场。若法定代表人在核对当时未能提供身份证,或经核查非本人身份证的,均不能通过核查。若不通过核查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沥政务网(www.nhdali.gov.cn/)及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nhcet.com/)发布。
八、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南海区招投标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
九、其他
本工程采用的评标办法是低报价平均值评标办法。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市政管理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邮 编:528231 电 话:0757-85536768
联 系 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南海区华南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新城三栋514室
邮 编:528200 传 真:0757-86322532 电 话:0757-86322532
联 系 人:陶***
电子邮件:hnzbtao@163.com
201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