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平北经济联合社平北西河大街厂房土地使用权竞投项目竞价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平北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出租方)委托,定于2017年8月18日下午15时(北京时间)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对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平北西河大街厂房(原信德来公司)土地的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前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咨询和竞投。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GJ-092-20170549
(二)资产名称:土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平北西河大街厂房(原信德来公司)];
(三)资产面积:占地面积9338.49平方米 ;
(四)标的物所在位置: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平北西河大街厂房(原信德来公司);具体详见***1《位置红线图》;
(五)出租的起止期限:从标的物交付之日起计6年(维修期一个月免租金);
(六)交易底价:租金为人民币16.00元/月/平方米(不含税);
(七)递增情况:第4年在前一期基数上递增10%;
(八)租金收取方式:租金采用先缴交后使用的原则,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将当月租金交付,以后每月收取一次,于每月10号前将当月的租金缴交齐全(遇节假日可顺延);
(九)交易保证金:人民币捌拾玖万陆仟肆佰玖拾伍元整(89***95.00元);
(十)履约保证金(合同押金):成交价的6个月租金;
(十一)合同违约金:成交价的6个月租金;
(十二)标的物使用范围:经营项目必须是合法经营,且须征得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及领取相关证照。报名前,由竞投人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清楚所经营行业是否获得经营许可,相关责任由竞投人承担;
(十三)竞价方式:明标(增价幅度:0.2元/次/月/平方米);
(十四)其它情况说明:
1、租赁期间,竞得人须自行承担与租赁活动所产生的相关全部费用和责任等,竞得人须独立承担因土地所产生的全部税费、各项申请、申报等,一切由竞得人自理,如因竞得人原因欠缴各项税费,而产生的后果和法律责任一律由竞得人承担,与出租方无关,构成违约的由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
2、经营项目必须是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租赁物按合同签订时的现状交付,若竞得人在经营期间增加他物需经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一切费用由竞得人负责。
3、本项目标的物已办理土地使用编号南府集用(95)字第00384号、未办理房产证,相关的经营风险及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4、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的,竞得人不得将租赁物部分或整体转租给第三方,也不得将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整体转让给第三方。如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才可转租,竞得人不得一次性收取第三方超过三个月或以上的租金(含保证金),且转租期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
5、在租赁期内,竞得人及承租第三方不得将租赁宗地及地上附着物以及相关的收益权作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
6、因政府规划、“三旧”改造或者国家建设需要征收土地及配套附着物时,竞得人须无条件服从,租赁合同从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解除。
7、合同期内,出租方有权要求竞得人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对经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监督竞得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建设污染防治设施。
8、欲了解标的物的其他情况,可向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二、合格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参加报价的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代表。
三、确定竞得人的原则
明标方式确定竞得人的原则
(一)如仅有一位竞投人成功报名且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该竞投人为竞得人。(若该竞投人未能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必须在交易结果公告期内到本中心进行签订,否则视为该竞得人反悔。)
(二)如有二位或以上合资格竞投人参与竞价,则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若全体合资格竞投人均不到场,或到场后因竞投人不报价等原因造成不能确定竞得人的,则采用摇珠或抽签方式在全体合资格竞投人中确定竞得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
(三)若无人报名或无合资格的竞投人,另行组织交易。
四、报名时间及地址
(一)时间: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竞投。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一次名。
3、竞投意向人递交报名资料后,资料不予退回。
(四)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1、竞投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竞投人若为自然人,本人必须亲自到场报名:
(1)自然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加其亲笔签名的复印件。
五、竞价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报名前竞投意向人可自行到实地勘察竞投标的物,了解实际情况。
七、交易保证金
(一)各竞投人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存入竞价文件指定账号(账号详见竞价文件),提交方式:转账。
(二)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名称转帐。为了方便退还交易保证金,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不接受网上银行转账,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
(三)请各合资格的竞投人必须在2017年8月16日17时前(北京时间)以竞投人的名称将交易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号并到账(账号详见竞价文件,到账时间以银行查询为准)。交易保证金款项逾期未到账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将不接受其竞价。竞投人必须把保存完好的交易保证金银行回单(银行凭证)原件及《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格式详见竞价文件***)于2017年8月16日17时前(北京时间)递交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以作交款及退款凭证,逾期未递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竞价。
(四)交易保证金退还: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竞投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及竞得人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全额付清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把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及出租方开具的交易保证金退款证明递交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核对后3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3、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八、竞投环节
(一)接收证明文件及签到时间:合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17年8月18日14:30至15:00(北京时间),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到场,必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证明文件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现场参加竞价会议,提前或逾期提交的材料,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恕不接受。
(二)竞价会议开始时间及地址:2017年8月18日 15:00(北京时间),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港路桂城街道办事处南门侧)。
(三)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最多只能派2人参加,自然人只限本人参加。
(四)若竞投人及其陪同人员携带有通信工具或可移动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请于竞价开始前关闭该设备并放置于指定位置。
(五)如竞投人在竞价环节开始后离开竞价现场,将视为放弃本次竞价。
九、处罚机制
(一)经相关部门认定其有下述行为之一的竞投人,将取消其竞投资格,如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1、凡未按规定提交有效凭证(证明文件、二代身份证原件、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
2、严重扰乱竞价会议现场秩序;
3、竞价环节过程中使用通信工具或可移动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的。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出租方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投人未按照竞价文件要求准时参加竞投报到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5、竞投人在竞价会议开始后结束前未经本司许可,擅自离开竞投现场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6、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十、联系方式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潘先生、熊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939050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平北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 林***
联系电话:0757-86798697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