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交流中探讨联合办案的经验清远市清城区发改局到我局进行学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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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0日发表
2015年6月3日,清远市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在局领导的带领下共7人,到我局进行学习交流。
学习交流期间,我局价格监督检查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科、经营服务性收费和价格管理科等相关科室人员接待了清城区发改局一行。重点围绕近期上级价格主管部门转办的涉及两地网上购物宣传促销涉嫌存在虚构原价的举报件,进行研究和探讨,力求开拓出两地联合办案的好经验。同时,还对两地在机构的调整、价格和收费的监管、制度的改革等方面进行交流,使两地物价部门的信息资源得到共享,工作经验得到互相学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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