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女法官入围中国法官十杰候选
十年审案两千无一错案
从一名打字员,到书记员,再到法官,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黄学军对工作始终保持着一份责任心。10年法官生涯,她审理案件近2000宗,但无一超审限,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且当事人服判率高。近日,她与全国其他32名法官一起成为“2005中国法官十杰”候选人。
黄学军1970年出生于一个军队干部家庭,从小耳濡目染父亲严谨朴实的作风、善良正直的为人、百折不挠的钢铁意志。1988年高中毕业后,黄学军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佛山中院,并被分配在办公室从事最为繁重的打字员工作。在这个岗位上,她一干就是6年,“打字也是一项工作,不管有多劳累,都要尽职尽责。”后来,黄学军又做了2年的书记员。
在这8年的实践锤炼中,黄学军坚持学习,努力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一方面虚心求教周围同事,另一方面向书本要知识,先后获得大专、本科文凭,并就读研究生进修班。1996年,黄学军如愿走上审判岗位,成为一名法官。
由于功底深厚,黄学军迅速成长为庭室部门的业务骨干。10年来她审理的近2000起案件中,无一超审限,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当事人服判率高。她因此获得佛山中院优秀法官、办案能手、省“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广东优秀党员”等荣誉,并被法院提拔为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有人说,法官有权,一纸判决,能令公司倒闭,也能使人命运改辙,因此找***来的人不少。但10年来,黄学军紧紧守住公正的底线,依法判案。有一次,某当事人的妻子,也是黄学军多年未见的高中同学请她吃饭,在得知对方的意图后,黄学军坚持自己掏钱埋单,并对老同学说:“放心,我一定会秉公处理的!依法裁判,我想是我能给你的最好照顾!”黄学军常说,只要心不贪,就没有推不了的人情。
“我与军姐一起共事2年多,我觉得她对工作非常热情,也非常谨慎、细致,判决书上的一个标点符号写错了也必须改过来。”民一庭法官徐立伟如是评价黄学军。民一庭庭长陈恩泽也说,和黄学军认识10年之久,她一直保持这饱满的工作热情,经常晚上11时多还给他电话讨论案件,她的办案风格是不会想当然轻易作出决定,每个案件都非常严谨、认真。
由于黄学军办案出色,公平公正,以法理服人,日前她与全国其他32名法官一起成为由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联合举办的“2005中国法官十杰评选活动”候选人。(佛山日报讯 记者曾伟荣、朱志祥通讯员陈笑尘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