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二庭高效审结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民二庭高效司法力促案结事了,当事人锦旗感谢法官辛勤工作
近来,民二庭受理了以佛山市立可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原告的69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这批案件均系物业管理公司起诉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诉争标的金额不大,但涉及的当事人数量众多,对原告的物业管理影响较大。为快速审结案件,维护物业管理行业的秩序及当事人的权益,民二庭采取集中排期开庭、统一审理的做法,与立案庭积极协调,将该69宗案件集中安排在一个时间段内进行审理,从程序上保证司法效率。
鉴于这些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标的额不大,事实较为清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法律关系上的争议不多,更明显的是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情绪对立所致,这一特点意味着此类案件存在非常大的调解可能。此类案件在民二庭分别由不同的主审法官审理,但在收案之时,李红庭长即动员全庭法官及书记员大力开展调解工作,并以胡智海副庭长为案件处理的总协调人,借助胡智海副庭长丰富的办案经验、娴熟的调解技巧,下功夫、花心思在案件的调解工作上,在每次庭审前都尽可能多的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向当事人明法释理,阐明其拒交物业管理费的不合法之处。同时合理疏导当事人内心对物业公司存在的怨气和不满,对其中属于物业公司工作不到位之处,促成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沟通和谅解,对双方存在误解之处,及时进行化解。通过胡智海法官及其他法官、书记员的耐心、细致而又具有说服力的调解工作,使得上述69宗案件大部分以调解结案并得以及时履行,其中胡智海法官主审的案件中当庭调解并履行完毕的案件有15宗。同时,在此批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也使得民二庭全体人员的调解工作得到一次极有益的锻炼,大大提高了民二庭办案人员特别是年轻法官和书记员的调解意识、调解技巧和调解能力。
在对这批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民二庭牢牢把握“案结事了”这一审判目标,高效司法。不但及时审结了案件,也对物业管理公司作出了一些司法建议,建议物业公司对业主进行一次细致的回访,切实解决业主提出的一些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消除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敌对情绪,实现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7月26日,原告佛山市立可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送来锦旗及感谢信,对民二庭及案件主审法官表示感谢,并就相关法律问题向主审法官咨询,以促进其物业管理工作在法制轨道上更为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