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规划局禅城分局公开招聘总规划师等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规划局禅城分局面向全国范围内公开选拔招聘总规划师、副总规划师和总规划师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佛山市规划局禅城分局
二、招聘职位及要求(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备附表要求条件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拥护***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2、愿意承担相应工作责任,履行应尽义务;
3、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但在专业技术上有专长、获得国家级嘉奖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熟悉计算机操作;
5、符合招聘单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方法:
本市范围的人员可直接到我单位报名,市外人员可来人或以信函、电邮方式报名(时间以邮戳为准)。
报名地点:佛山市惠景三街38号佛山市规划局禅城分局办公室。
报名时间:
联系电话:(0757)83139607 83139605 传真:83139608
联系人: 先生先生
电子邮箱:ghfj@chancheng.gov.cn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小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5张;
(二)学历、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面试时须提供原件);
(三)3000字左右的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个人简历和主要学术成就;
2、对城市规划发展方向、目标的战略思考;
3、应聘职位的工作设想和要求;
4、对本岗位职责的理解和认识。
五、资格审查
由佛山市规划局禅城分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经区人事局审核后,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由区人事局考试中心(或其委托单位)发给准考证。
职位与参加业务测试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8。如某一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则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该职位是否继续招聘。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一)笔试:
1、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40%计入综合成绩。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考官组。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60%计入综合成绩。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审定及公示
评委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情况,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提出总规划师、副总规划师、总规划师助理的人选,并由区人事局审核后报区政府审定。
招聘单位将对拟任人选进行政审,同时通过相关媒体和网站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向社会公布拟任人选的总成绩。公示时间为15天。公示期间,对反映被公示人员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将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具体或不署真实姓名的材料不予受理。如某职位人选未能通过公示,则依次递补人选。
八、试用与任命
本次招录(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均为一年。
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者,实行聘任制,聘期根据实际情况签订。经考核不能胜任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九、有关事项
下列人员不予报名:
(一)正在承担国家、省重点工程或科研项目的技术和管理的主要人员,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的;由国家统一派出而未满轮换年限的赴新疆、西藏工作的人员;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暂时不能流动的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
(二)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未满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受过法院刑事处罚的;有犯罪记录的。
附表:《佛山市规划局禅城分局聘请总规划师要求一览表》
佛山市规划局禅城分局
二○○七年四月十五日
附表1
佛山市规划局禅城分局招聘总规划师等相关要求一览表
聘用要求 单位 | 职务 | 待遇 | 职位条件 |
佛山市规划局禅城分局 | 总规划师 | 年薪15万元 | 1.专业:城市规划或建筑学专业; 2.学历或职称:硕士研究生学历5年或以上,博士研究生学历3年或以上,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学历和职称具其一即可); 3.资格:注册规划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 4.经历: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规划或建筑工作实践3年以上; 5.能力:具有良好的领导才能和解决、协调重大问题的能力,为人正派,清正廉明。 |
副总规划师 | 年薪12万元 | ||
总规划师助理 | 年薪9万元 |
注:以上专业技术聘员的待遇按《佛山市禅城区政府聘用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