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2017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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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2日发表
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和我区建档立卡有劳动能力贫困人数情况,现将2016年度、2017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给你们(见***)。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7年10月23日-10月27日)五个工作日内与龙湖区农业局(扶贫办)联系。联系电话:0754-88836825。
***:汕龙扶办[2017]57号 关于下达2016年、2017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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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07:03:2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