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完成2018年第一季度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名单公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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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0日发表
根据《深圳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方法》,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组织各办事处对辖区内廉租住房申请人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至5月10日,公示期限为15天。公示期间,南澳办事处西涌社区反馈申请人陈容添的共同申请人陈卓清有违法建筑,建筑物地址为南澳街道西涌社区鹤薮村。2018年5月14日,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进行了情况复核,复核发现申请人陈卓清的违建情况属实;鉴此,该申请家庭配租人数由2人变更为1人,经沟通,申请人对家庭配租人数变更无异议。
下一步,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将组织各办事处尽快开展2018年第一季度廉租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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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8:26:4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