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2014年会计监督检查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以及《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4〕2号)要求,深圳市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决定开展201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内容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各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包括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行为等。检查以各单位2013年度会计信息为主,必要时追溯至以前年度。
二、检查名单
深圳市光明新区人民医院
深圳市光明新区中心医院
深圳市光明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深圳市公明汽车站有限公司
检查工作自公示之日起至年底前结束。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深圳市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14年9月9日
(联系人:蒋志强;联系电话:882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