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坪山区2018年度区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区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及《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我局拟定于6-9月,委托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开展坪山区2018年度区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指标和内容
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对社会组织依法登记和接受监管、内部治理、业务活动、财务管理、信息公开五个模块评分定级。根据《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指南》,评估均设5个分项指标,每个分项指标设若干指标,每个分项指标的总分为100分,在5个分项指标中占一定的权重,合计得出每类社会组织的评估标准分100分。
专家根据各社会组织的实际情况每个分项指标的子指标给出评分( Ai ),根据每个分项指标的得分( Pi )和设定的权重(Ii)相乘计算出得分,并将乘积加总得出评估总分数( S )。
a)其公式为:
b)说明:
Pi—为每个分项指标算出的分值。
Ii—为每个分项指标设定相应的权重比例。
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行业协会。评估等级的确定方法是:标准分0分以上50分以下,评估等级为无等级;标准分51分以上60分以下,评估等级为1A;标准分61分以上70分以下,评估等级为2A;标准分71分以上80分以下,评估等级为3A;标准分81分以上90分以下,评估等级为4A;标准分91分以上100以下,评估等级为5A。
评估类别 | 指标总分 | 标准分 | 评估等级 |
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行业协会评估 | 0分-250 | 0分—50分 | 无等级 |
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行业协会评估 | 255-300 | 51分—60分 | 1A |
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行业协会评估 | 305-350 | 61分—70分 | 2A |
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行业协会评估 | 355-400 | 71分—80分 | 3A |
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行业协会评估 | 405-450 | 81分—90分 | 4A |
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行业协会评估 | 455-500 | 91分—100分 | 5A |
参评社会组织请按照本通知公布的指标体系开展评估准备工作。
二、评估对象和范围
(一)在深圳市坪山区民政部门登记满两年(2016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的社会组织,无违法记录和不予评估的事项发生,均可以申请参加评估。
(二)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按照要求填报2016、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
2、2016年至2018年度曾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3、正在被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4、被坪山区民政部门列入异常名录的。
三、评估材料申报方式
参评的区级社会组织按照规定时限提交报名申请表。
四、评估流程
1、报名。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8年7月13日,参评社会组织将“评估申报表”(见***)填写完整并盖章后,以PDF的形式发至邮箱liaohong@szpsq.gov.cn。逾期不接受申请;
2、资格审核。2018年7月14日-2018年7月18日,由总会评估办公室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电话和短信通知参评社会组织;
3、参评组织提交资料(电子档)。2018年7月19日-8月2日,通过资格审核的参评社会组织对照2018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标准准备资料,对照相应的评估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自评,收集整理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按要求向评估机构递交电子版材料(邮箱liaohong@szpsq.gov.cn)。
4、专业评估。2018年8月3日-8月17日,由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专家组组织评估专家对参评组织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参评组织实地考察,出具评估意见;
5、确定等级。2018年8月18日-8月24日,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根据评估意见确定参评社会组织的评估等级并进行公示;
6、评估复核。2018年8月25日-8月31日,参评组织对评估等级有异议的可向市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由其按照既定程序予以处理;
7、发布公告。2018年9月1日-9月7日,市社会组织总会将评估结果正式报送坪山区民政局,坪山区民政局审定评估等级后,在坪山区政府在线发布公告。
8、颁发牌匾和证书。2018年9月8日-9月14日,获得3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按照坪山区行政服务大厅系统要求填报完善评估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自行前往坪山区行政服务大厅领取牌匾和证书。
五、结果应用
(一)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五年。按照深圳市相关规定,评估获得3A级以上社会组织在以下几个方面获得优先权:
1、优先获得政府表彰奖励;
2、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及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项目;
3、优先享受政府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等有关税收政策;
4、获得4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年度检查时,可以简化检查程序。
5、纳入社会组织信用体系,优先获得评优评先资格。
(二)有效期满后社会组织可申请重新评估。不申请重新评估的,视为无评估等级。
六、具体要求
请各区级社会组织积极参评,并对照评估标准“以评促建”,认真做好材料准备等相关工作。务必在有效申报时间内完成各项材料报送工作,申报材料上报后原则上不可修改。
七、咨询方式
1.坪山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和社区建设科
联系人:廖红
电话:0755- 28339235
2.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
联系人:古丽莎,丘树箭
联系方式:0755-83026226-868
***:1.《评估申报表》
2.《社会组织评估指南》
3.坪山区2018年度区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操作流程指引
坪山区民政局
2018年6月22日
相关稿件:
***1.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样表.doc
***2.社会组织评估指南.xlsx
***3.坪山区2018年度区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操作流程指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