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
日前,我市的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取得初步的成效,一批改制后的企业重现了生机和活力,在我市的经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还有相当部分国有企业未进行改革,处境仍十分困难。
一些企业亏损越来越大,债务越滚越多,流动资金短缺,人心涣散,已经到了资不抵债的境地。一些企业厂房设备空置,或变卖设备、出租厂房过日子。
国有企业的问题,成了汕头发展的一个沉重包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必须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否则,将会付出更高的改革成本。
我市的民营经济发展较快,各类民营企业已近8万家。其中工业企业1。6万家,工业总产值已占全市总量近八成。目前,一批民营企业已完成资本积累,正在寻找机遇增资扩产,但由于汕头人多地少,资源缺乏,基础薄弱,不少企业的发展,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不得不到外地寻求发展。
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有很大的互补性。民营企业有灵活的经营机制,有扩大再生产的资金,有迫切需要土地、厂房、技术、设备和人员,以进一步发展的愿望。而国有企业缺乏的是灵活的经营机制,由于历史债务沉重,造成资金缺乏,厂房、设备、技术力量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如果能充分利用民营企业在体制上、资金上的优势,利用好国有企业的厂房、设备、技术和人员,使两者形成互补结合,一则可以满足民营企业扩张发展的需要,使企业得以进一步做强做大。二则可以解决国有企业面临的存在问题,使国有资产得以盘活,减少下岗失业人员,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革,在具体的方式上,一是收购、兼并。支持一些具有经济实力的优秀民营企业对一些濒临停立破产、资不抵债的国有企业进行收购、兼并,成为非公有制企业。二是购买国有企业的部分厂房或资产,实行产权流动。三是参股。由民营企业注资参股、合作联营,使国有企业重现生机。四是租赁厂房场地,借梯上楼,在互利互惠的原则上共求生存,同谋发展。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国有企业的改革工作建议:一、加强领导,加大改革的力度。市政府应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组织专门力量,负责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二、根据国资委、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精神,制订符合汕头实际,简便易行,操作性强的措施和办法。三、对我市未改革的国有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分类排队,做好推介工作,可通过行业商会(协会)和信息网发布。对那些有品牌产品的企业,也可以采取一厂一策的办法,加快改革的步伐。四、各级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营造改革氛围,选择成功的例子和典型,总结经验,加强宣传和引导,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