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街道龙西广场公园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经深龙发改〔2010〕168号文批准立项,计划投资50万元,资金来源是区财政,在大运市容环境提升工程项下列支。该工程是龙城街道大运提升项目,工程内容包括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化妆间及厕所改造工程、室外排水工程、电气等。工程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招投标以抽签定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为深圳市广汇源水利建筑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351 813.31元。工程设计单位为深圳星蓝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前身为深圳南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甘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该工程于2010年11月30日开工,2011年1月29日通过相关单位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已完成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工程竣工结算经龙城街道办及深圳市建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送审造价359 808.86元,经审计,审定造价346 690.50元,核减金额13 118.36元,核减率3.65%(详见附表)。
三、财务审计情况
截至审计日,龙城街道办共收到区财政局拨入本项目的资金34万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及财务资料基本齐全完整,资料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本项目建设资金的来源及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费用13118.36元,多计费用的主要原因如下:
1.多计工程量及项目单价的调整等,核减工程造价11 312.92元;
2.工程监理费未按照合同约定和《深圳市工程建设监理费规定》(深价〔2000〕183号)规定计算,核减监理费1 356.04元。
3.工程招标代理费未按照国家计委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计算,核减金额449.40元。
(二)工程竣工决算没有及时报送审计
该工程于2011年1月29日经相关单位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在2011年10月才报送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不符合《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
六、审计建议及处理意见
(一)对多计工程费用13 118.36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关于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多计工程费用13 118.36元应予以调减,以审定工程造价346 690.50元进行结算。
(二)对工程竣工决算没有及时送审计的问题。在今后的建设项目管理中,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项目竣工完成之日起九十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避免类似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