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南山区2020年四季度施工安全整治行动情况的通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的《2020年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整治系列行动工作方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0年四季度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整治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区管建筑工地实际,开展南山区第四季度施工安全整治行动,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治行动基本情况
2020年第四季度,我局累计出动3794人次,检查工地1391项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6398项,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1058份、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20份、省动态扣分通知书302份,予以企业和个人黄色警示18份,红色警示1份,行政处罚共3宗,罚款总金额2.6万元。
二、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四季度以来,我区建设工程行业领域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整体平稳;但在全省范围内来看,汕尾陆河工地“10.8”坍塌事故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再次敲响了警钟。结合我局日常安全巡查情况,当前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项目节前赶工现象陆续出现,安全隐患风险增加。
岁末年初,部分项目单位为追赶工程进度节点,开始出现作业班组增多、作业面增加、穿插作业较多等赶工现象;双休日、节假日以及夜间等特殊时段依然存在施工作业,从而导致事故风险隐患在空间和时间上持续增加。
(二)项目管理人员履职缺失,自查自纠能力不足。
个别项目存在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履职或提前离深的情况,导致项目现场缺乏组织管理,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力量投入不足,不能覆盖项目作业范围,项目风险隐患管理薄弱。
(三)工人安全防范意识松懈,违章作业行为突出。
随着项目施工作业内容的增加以及“春运”的开始,个别项目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开始出现疲劳上岗,松懈作业等现象,违章违规作业问题随之增加。
(四)人员流动性加大,疫情防控面临新的挑战。
12月以来,国内多地零星病例频发,工人回家过年(离深及返深)流动性加大,春节前后部分项目可能存在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深的情况,行业领域疫情传播风险大大增加,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形依然严峻。
(五)项目文明施工整体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各项目工程的扬尘防治、扫黑除恶以及工地泥头车整治等工作开展质量参差不齐,为督促各在建项目加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我局分别评选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较好的前5名和较差的后5名工地(详见***1)。
三、第四季度施工安全整治行动红黑榜通报
根据四季度排查整治情况,我局对监督范围内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估排名,对排在前10名的工地挂“安全生产示范工地”牌,对排在后10名的工地挂“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督办工地”牌(详见***2、***3)。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严查项目管理人员在岗情况,严治盲目赶工现象。
各项目单位须严格规范节前项目管理行为,特别是项目经理等主要责任人员,须认真坚守职责岗位,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根据项目施工实际配置足够安全管理队伍,切实做到“凡有作业必有管理人员带班,凡有危险源施工必有监管”。
(二)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强化施工规范化管理。
各项目单位须充分落实安全晨会、重大危险源安全技术交底会等教育培训工作,加强春节前后工人安全生产专题、专项教育培训;结合项目施工进度内容,针对性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风险识别能力,杜绝懈怠心理;重点落实“重点、重大、高风险”项目风险公示教育,坚决禁止从业人员未经培训提前上岗。
(三)强化危大工程重点施工管理,严防重大事故发生。
各项目单位须深刻吸取汕尾陆河工地“10.8”坍塌事故教训,强化深基坑(高边坡)、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拆、高大支模与脚手架、建筑物拆除等工程风险管理,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制度,严格按照专项方案施工,切实落实施工现场风险源辨识,做好重大风险源现场公示和施工过程旁站管理,加强交底、检测或监测、验收等全流程风险管控。
(四)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全面落实防控措施。
各项目单位须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将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纳入项目管理重点内容,全面落实体温检测、人员流向统计、病媒消杀、用餐管理等基本防疫措施,加强项目人员防疫培训教育,建立并完善疫情防控预案,充分做好物资储备、应急处置等重点工作。严格落实离深及返深人员行程健康排查和登记管理,节后返深人员须持3天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方可进入工地;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须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告并落实疫情防控有关管理措施后,方可进入工地;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经组织集中隔离无异常后,方可进入工地。
下一步,通过将同步强化现场执法巡查和线上点名抽查力度,加大春节前后等特殊时段施工抽查频次及执法力度,持续落实夜间巡查机制,重点严查项目单位上述工作落实情况,对安全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个人严格追责,从严处罚。
特此通报。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