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龙岗区优秀专家评选公告
第二届龙岗区优秀专家评选公告
充分发挥专家型人才的作用,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产业社会事业发展重点,以及我区人才队伍的实际情况,评选中将专家归口分为八大类,分类评选。各类的构成、名额分配及牵头初审部门如下:
(二)企业经营管理类(10人):包括在企业从事经营或管理工作,运用现代化管理知识进行科学管理的人才;初步评审由区贸工局牵头,区国资办、投资管理公司协助。
人才,初步评审由区科技局负责。
初步评审由区劳动局负责。
(六)卫生类(18人):包括卫生医疗类人才,初步评审由区卫生局负责。
(八)其他公共事业类(10人):包括农林渔业、环保、水务、交通运输、质监、安全生产、法律等领域内的人才,初步评审由区人才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协助。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学术水平高,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具有深圳市常住户口或居住证、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在龙岗工作并为龙岗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三)近四年取得下列成绩之一:12345
、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或管理工作,运用现代化管理知识进行科学管理,有重大改革创新的管理措施,所在单位管理水平及综合经济和社会效益指标达到省内、市内同行业前列;
、从事我区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重大建设项目工作,8
9、从事教育工作,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著,所创立的教育理论或教学方法得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普遍推广,成效显著,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其中,近五年获两项以上市级教学成果三等奖、区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可优先推荐;
10、从事医疗卫生工作,专业技术精湛,成绩卓著,技术水平达到市内先进行列,业绩为同行所公认,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11、在承担重点工程、重大科研攻关项目、重点学科任务,且在业务上起把关作用、在学科中起带头作用的人员;
、积极为我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在引领专家发挥作用中做出了积极贡献,社会影响较大的人员。
三、评选方法与程序
(一)此次换届评选具体程序为:1、个人申报;2、牵头部门评选,按照本类专家名额1:1.2的比例,评选出差额推荐人选;3、区专家评审委员会评选,由区委组织部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各类专家名额,确定推荐人选;4、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议,初步确定专家人选;5、区委审定。
(二)对于符合本公告评选推荐条件中第(四)大项第1至8小项条件之一的人员,经牵头部门资格审查后,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核后报区委审定,直接确认为区优秀专家,不占评选名额。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至。
(二)区人才办:联系人:李俊; 电话:28909820,137****7176区委宣传部:联系人:刘斌;电话:28909684,136****3569
地址:龙岗区委宣传部人秘科(区政府大楼1806室)
地址:龙岗区发改局(区政府大楼1322室)
地址:龙岗区贸工局(海关大厦东座1007室)区科技局:联系人:邹祖平; 电话:28948368,139****8080
报名咨询电话:28909820、28909126
附:《深圳市龙岗区优秀专家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