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吉街道文景社区户外文体广场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是对布吉街道文景社区户外文体广场的园建、绿化、水电安装等工程进行改造。根据区发改局深龙发改〔2009〕885号文,计划投资为1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区财政各占50万。项目建设单位为布吉街道办。工程在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公开招标,中标单位是长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中标合同价为***7 950.44元。监理单位是深圳市特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于2009年12月14日开工,2010年8月1日竣工验收,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工程经建设单位及深圳市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送审总造价为1 044 254.57元,经审计,审定总造价为995 929.80元,核减48 324.77元,核减率4.6%。各项工程审核情况详见附表。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布吉街道于2009年至2010年收到区财政局拨入款500 000元,截至审计日期,布吉街道共支付工程款498 922.58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及财务资料基本齐全,财务资料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本项目建设资金的来源及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48 324.77元。主要原因是多计工程量及监理费。
(二)工程建安费结算价超合同价41.96%。工程建安费合同价为***7 950.44元,审定造价为919 840.78元,审定造价超合同价271 890.34元,超出合同价41.96%。工程建安费超合同价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植草砖、混凝土地面、庭院灯、矮墙、钢管停车护栏、花池、金属防护网围墙等,苗木品种、数量、规格也发生改变。
(三)签订合同不严谨。建设单位签订的造价咨询合同、监理合同无订立时间,其中造价咨询合同把全部咨询内容都勾选上,多勾选了非本工程的咨询内容。
(四)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该项目2010年8月1日竣工验收,2012年2月送审,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送审,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处理意见
(一)对多计工程造价48 324.77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多计工程造价48 324.77元应予以调减,项目以审定造价995 929.8元进行结算。
(二)对工程建安费结算价超合同价41.96%的问题,建设单位应在以后的工程建设中加强工程前期管理,提高合同的准确性,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并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三)对签订合同不严谨问题,建设单位应在以后合同签订中,加强合同管理意识。造价咨询合同工作内容是由合同双方约定,是双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为规避风险,建设单位应重视合同细节,做到防范于未然。
(四)对未按规定及时送审的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