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同安齿科口腔门诊部设置的公示
深圳市同安齿科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设置深圳同安齿科口腔门诊部,现将有关设置信息公示如下:
一、设置人:深圳市同安齿科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二、医疗机构名称:深圳同安齿科口腔门诊部。
三、类别:口腔专科门诊部。
四、选址:平湖街道平湖社区平湖大街209-213号A栋2楼
五、床位:0张牙椅:4张。
六、拟设诊疗科目:口腔科。
公示时间:2014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内,社会公众和单位如有意见,请实名向我局反映。
受理部门: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受理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和谐路66号。
联系电话:075****51120。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