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盐田区消费者委员会部门预算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三、2019 年主要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其他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表
3.部门支出预算表
4.基本支出预算表
5.项目支出预算表
6.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情况表
11.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表
1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表
13.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情况表
14.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盐田区消费者委员会主要职能包括: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和消费者的意见等进行调查、比较、检测、分析,并公布结果。要求经营者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消费者权益,监督有关行业组织拟定格式合同的内容。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盐田区消费者委员会包括盐田区消费者委员会本级、共1家基层单位。事业编制总数4人,实有在编人数4;离休0人,退休1人;具体如下:盐田区消费者委员会事业编制总数4人,实有在编人数4;离休0人,退休1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辆。
三、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
(一)继续推进“三进两抓一对接”消费维权盐田模式。
(二)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继续做好消费投诉的处理工作。
(三)开展各项消费维权知识进社区活动。
(四)开展消费教育及消费提示、消费指导工作。
(五)区食药安办工作:负责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依法行使综合协调职责,组织开展全区食品药品知识宣传教育工作。1.综合社会各界对创建工作的支持度和创建工作满意率。2.落实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印制台账有关资料发放,推进食品溯源制度。3.全年联合区有关执法单位开展执法整治行动,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消费环境。4全年完成盐田区大型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事故为零。5.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工作,提升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主体的食品安全意识。
(六)区“两建”办工作:推进盐田区“两建”工作,做好“两建”宣传工作和年度考核迎检工作。加强区“两建”办机构建设,开展工作协调和督导;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根据上级文件制定并推进2019年“两建”各项重点工作。
(七)第五节区长质量奖工作:根据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田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盐府[2013]19号)要求评选出2家区长质量奖单位,3家质量进步奖单位。
(八)质量强区工作:根据市强市办有关工作要求,结合盐田辖区实际,积极推动盐田区质量强区各项工作,重点推广物流标准体系应用、推动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加大质量宣传等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辖区群众对质量的意识。
(九)区打假、打传工作目标和任务:完成省、市、区交办的打击传销工作目标与任务。推进、解决全区打假、打传成员单位打击制假售假、网络传销违法行为的进度及存在问题。完成年度打假、打传考核。制假售假案件涉案物品安全存储。宣传打假、打传工作内容、法律法规等。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盐田区消费者委员会部门预算收入479万元,比2018年减少36万元,减少7.07%,其中:财政预算拨款479万元。2019年盐田区消费者委员会部门预算支出479万元,比2018年减少36万元,减少7.07%。其中:人员支出191万元、公用支出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254万元。预算收支减少主要原因说明: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减少36万元,同口径实际减少36万元。基本支出增加32万元,主要原因是从2019年起,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在基本支出中列支,导致公用支出费用增加;且公积金、养老、年金基数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69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区财政财政规划要求,严格缩减培训、会议、印刷等经费,重点保障重点工作;
减少区食药安办区食品安全第三方监管试点经费40万元;减少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NPS调查活动16万元;增加了第五届区长质量评定经费38万元。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盐田区消费者委员会
盐田区消费者委员会本级预算479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91万元、公用支出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254万元。
(一)人员支出19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二)公用支出24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
(四)项目支出254万元,具体包括:
消费者权益保护254万元,主要用于,
1、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化工作15.2万元,开展消费维权培训、社区宣传等活动,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化工作;与区个协合作,通过食品安全义务服务U站作为实体宣传点开展消委会关于食品安全消费知识宣传及消费维权(食品安全)义工的培训等工作。
2、消费者权益保护37.66万元,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开展消费教育活动和宣传资料进社区活动,聘请5名街道调解员(协助应对“职业投诉人”投诉),委托具备法律专业的机构辅助处理消费纠纷问题,委托广告公司或相关企业对盐田区消委会微信公众号平台代运营维护。
3、日常业务18万元,开展19年会计制度转换系统衔接工作,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工作,对消费维权调解室系统维护工作,组织召开经营者消法知识普及培训培训,开展消费者体验活动及义务法律咨询宣传活动,组织召开与相关单位业务工作座谈会。
4、区食药安办工作经费115.44万元,提升广大社区居民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实现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力量联动,区食药安办将在盐田区全部社区范围内推进实施“社区食品安全社会
共治建设”活动。推动建立全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委托第三方检测绩效考核七大类重点产品,委托第三方开展组建志愿者队伍,通过购买服务聘请10名人员,组织召开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召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推进工作会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开展三品抽检工作。
5、打传打假工作7.2万元,组织全区打假、打传各成员单位,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各项打假、
打传工作。
6、区“两建”工作4.24万元,根据“两建”工作实施方案以及“两建”工作考核文件,推进盐田区“两建”工作、做好“两建”年度考核迎检工作。
7、质量强区工作18.15万元,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工作内容,组织推动质量、
标准化工作在我区的有效开展。
8、第五届区长质量奖评定工作38万元,根据盐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田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做好第五届区长质量奖评定工作。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盐田区消费者委员会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共计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主要是:日常业务经费,购买柜式空调一台,预算0.8万元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盐田区消费者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本级1家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7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6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区因公出国(境)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我单位201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从部门机动预备费调配
使用。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0.00万元,与2018年持平。主要: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3.57万元,其中:(1)2019年预算数3.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3.5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63万元。主要: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一辆,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减少。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盐田区消费者委员会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盐田区消费者委员会共1家基层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9年盐田区消费者委员会共1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13)。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2020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盐田区消费者委员会既不是行政单位,也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2月28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其他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
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及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