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高分通过验收成为国家级首批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
2014年12月18日,国土资源部公布了全国首批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名单,罗湖区名列其中,成为广东省获得此荣誉的两个县(区)之一,另一个是清远连州市,罗湖区是深圳市唯一获此荣誉的区。
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验收是对罗湖区多年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的一次系统检验,2014年10月23日至24日,广东省检查验收组在罗湖区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实地检查验收工作,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抽查、审阅材料、现场打分、公示结果等形式进行了全方位的检查验收,最终才报国土资源部。
罗湖作为深圳最早的建成区,曾是深圳市地质灾害的问题“大户”,在78.75平方公里行政区划面积、34.74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里,各类边坡、挡墙共有221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建筑边坡曾占原特区内四个区总数的一半以上,而近15平方公里的二线插花地为深圳市原特区内唯一列入广东省地质灾害重要危险地区的区域。
罗湖历届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机制方面先行先试、勇于创新、舍得投入,形成“巡、防、避、治、奖”五字工作方法,以老百姓的安危冷暖决定工作的轻重缓急,以治理二线插花地危险边坡为突破口,积极应对挑战,采取精细管理、实时监督方式,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织网工程”,将地质灾害隐患点列入基层社区网格信息员采集范围,实行社区网格信息部门共享,不断完善和丰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在2010年通过国土资源部第二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验收后,罗湖区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了区、街道、社区、责任单位和技术单位“4+1”模式的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体系,全面落实责任制,深入社区开展宣传和培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得到巩固及提高,突出效益、突出重点、提高效率、成效显著。强力推进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近五年来,罗湖辖区投入的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治理工程项目资金近5亿元,完成了深圳水库左副坝边坡、景亿山庄东侧边坡、山湖居北侧边坡等100多个危险边坡治理工程项目,在治理危险边坡的同时,因地制宜进行美化、绿化,不仅消除了安全隐患,还改善了周边环境,成为了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某些地方还成为了市民的休闲场所。制订了《罗湖区边坡(挡墙)后续管理办法》,由治理完毕的边坡(挡墙)所在街道办以及引发责任人负责边坡(挡墙)的后续长效管理,做到有章可依。
在广东省检查验收组来深实地检查罗湖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中,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巡视员沈绍梅组长代表检查验收组在验收会上高度评价了罗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领导重视、责任到位、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积极防治、机构健全、工作扎实、经费保障有力、预警监测及时有效等方面肯定与点评了罗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为成效显著,对全省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可以作为“标杆”,对罗湖区十多年来没有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表示高度赞赏,认为罗湖区地质灾害防治机制健全,监管工作延伸至基层街道办、工作站,有很好的“落脚点”、接“地气”,认为区委、区政府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放在心上,持之以恒地主动做好民生工程,高标准做好危险边坡治理与预防,践行了“执政为民”和党的群众路线,有力地保障了辖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据悉,罗湖区是以94.8分高分(达标分为80分)通过验收,优于连州市(80.5分)。(罗湖区环保水务局 朱首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