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南湾环境卫生管理所电动三轮高压清洗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珠海市香洲区南湾环境卫生管理所
电动三轮高压清洗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现珠海市香洲区南湾环境卫生管理所(以下简称“采购人”)就珠海市香洲区南湾环境卫生管理所电动三轮高压清洗车采购项目发布采购公告,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南湾环境卫生管理所电动三轮高压清洗车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及数量:珠海市香洲区南湾环境卫生管理所6台电动三轮高压清洗车。
3、项目预算金额:珠海市香洲区南湾环境卫生管理所¥26.34万元。
4、报价上限:每台单价上限¥4.39万元;总价上限¥26.34万元。报价包括但不限于: 完成本项目的人力成本、设备采购费、设计费、制作费、运输费(包括因我单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而引起的法律、经济责任及相关费用)、安装费、税金、车辆保险费、仓储费、管理费、售后服务费、其他附加费用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保养等全部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5、保修期:12个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6、供货期10天内(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7、评标办法:评标由采购人组建的评标小组负责,在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后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有效投标报价不低于3家)。
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还须持有由银行出
具的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开户许可证),经营范围含生产制造或环卫机械设备销售或清洁机械车辆设备销售及相关范围。
2、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注: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均作无效投标: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b、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c、同一品牌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提供符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9日15:00
报名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南湾环境卫生管理所办公楼三楼业务室
注明: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投标及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9日15:00。
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接受投标文件地点:
3、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9日15:00
4、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南湾环境卫生管理所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5、投标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投标人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营业执照无显示经营范围,投标人还须提供工商局机读档案资料或工商局官方网页查询截图;
②、用户需求书加盖公章(***1);
③、提供投标人的技术规格偏离表,提供相应的技术证明文件来证明所投产品质量情况,技术证明文件包括生产厂家盖章的技术证明文件或生产厂家的印刷彩页、技术说明资料或国家各级质检机构的检测证明文件等。
④、投标报价书(原件,参考***2格式);
⑤、资格声明函(原件,参考***3格式);
⑥、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考***4格式);
⑦、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参考***5格式)
注:以上所有资料必须签章齐全,复印件需盖投标人公章,递交时所有资料需密封提交。
6、投标人投标时必须自带一台实物样版电动三轮高压清洗车(含配套的水扫把),以供现场数据测示及操作示范使用。
五、废除中标处理办法
由于中标人原因被废除中标,招标人将按照下列方式处理:以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的本身投标报价为中标价,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列顺序依次选择排列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六、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
珠海香洲(http://www.zhxz.gov.cn)
如有修改或补充,以发布公告为准。
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中标人与采购人(即香洲区南湾环境卫生管理所)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天内,按招标公告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采购合同。双方按相关的规定交付验收、支付货款。
八、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珠海市香洲区南湾环境卫生管理所
联系地址:香洲区前山金鸡路135号
联系人:吕志宏、李俊辉 联系电话:0756-8616096、135****0550
***:1、用户需求书
2、投标报价书
3、资格声明函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5、售后服务承诺书
珠海市香洲区南湾环境卫生管理所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