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食品安全条例草案研究修改工作方案
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丘海主持召开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条例(草案)》的研究修改工作方案,力求制定一部能明显改善我市食品安全状况的法规,更好地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今年4月,备受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条例(草案)》提交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第一次审议,并引起较大争议。审议中,常委会委员们对于这部关系深圳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法规,达成了共识:必须要有最严谨的标准、最严厉的处罚和最严肃的问责。
根据昨天通过的工作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将成立食品安全立法工作小组,通过专题调研、课题委托、专题讲座、征求意见、集中修改等方式,对二审前食品安全法开展调研、论证及草案修改。同时,将特邀郑学定委员及其他长期关注我市食品安全问题的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参与相关立法调研活动。
在起草法规草案修改一稿工作稿后,立法工作小组将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网络、报纸等途径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市民的意见,并举办立法听证会,针对存在较大争议的重点问题组织立法听证。
通过各方观点交锋,有效凝聚社会共识,实现开门立法。争取今年年底,将《草案(修改一稿)》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
本次主任会议还讨论了《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草案修改二稿送审稿)》、《深圳经济特区质量条例(草案修改一稿送审稿)》,以及深圳市高等教育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等。这些法规案及报告将提交下周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罗莉,副主任蒋宇扬、高振怀、乔家华,秘书长石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