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2021年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企业特种设备监督抽查项目采购公告
珠海市香洲区2021年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企业特种设备监督抽查项目采购公告
现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就珠海市香洲区2021年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企业特种设备监督抽查项目发布采购公告,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珠海市香洲区2021年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企业特种设备监督抽查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元),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委托服务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
三、采购需求
1、标的数量:1项
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四、项目要求
详见用户需求书(***1)。
五、评标办法
评标由采购人组建的评标小组负责,对报名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及报价等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最高者中标。
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投标资格声明函(见***2);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将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为无效投标文件;
注: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均作无效投标: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b、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七、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二)报名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812办公室(珠海市人民西路663号泰盈中心)。联系电话容先生:0756-2265072。
(三)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将相关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须用信封进行封装(封口处贴封条并加盖骑缝章)寄送上述报名地点,相关文件如下:
1、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符合投标资格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4、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②登记注册地在珠海市的投标人还需在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查询到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提供上述查询结果截图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5、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佐证材料须盖公章;
6、符合用户需求书的项目服务方案、项目报价书等(加盖公章,金额不得超出预算金额,超出视为无效)。
注明: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
珠海香洲(http://www.zhxz.gov.cn)
如有修改或补充,以发布公告为准。
九、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中标人与采购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按招标公告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合同。双方按相关的规定交付验收、支付货款。
十、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珠海市人民西路663号泰盈中心
联系人:容先生 联系电话:0756-2265072
***:1.用户需求书
2.资格声明函
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0日
***1、用户需求书
(一)采购内容:
(二)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9月25日。
(三)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1. 抽查地区:珠海市香洲区。
2.抽查特种设备类别:在用曳引驱动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锅炉、容器和压力管道。
3. 抽查重点:在用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监督抽查的重点:
(1)车站、机场、酒店、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中的电梯;
(2)故障率高或群众投诉率高等情况的电梯;
(3)重点企业的燃油锅炉、压力管道和容器;
(4)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供的抽查企业的特种设备。
(四)项目要求等:
1. 本项目需依照珠海市香洲区2021年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企业特种设备监督抽查项目要求实施电梯监督抽查工作,抽查具体项目明细详见附表1~5。
2. 监督抽查前需制定详细抽查方案。包括人员、工具、车辆配置,监督抽查总计划和监督抽查月计划。
3. 监督抽查机构按如下规定出具报告:
(1)按照检规和标准(《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TSG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TSGQ7015-2016《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D7005-2018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TSGG7002-2015《锅炉定期检验规则》和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需求等要求完成抽查项目的检验。
(2)在监督抽查中发现电梯存在不符合项目的,应当现场出具《监督抽查意见书》,分别交由使用管理单位和导致不符合项目的责任单位(可能是使用管理单位、维保单位或定检机构,以下简称责任单位)。每周以电子表格形式将监督抽查情况汇总交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对监督抽查过程发现的不符合项目,监督抽查机构应当根据责任单位的申请或珠
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令进行复检,每周以电子表格形式将监督抽查复检情况
汇总交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仍存在不符合项目的,24小时内报珠海市香洲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复检费用包含在总体监督抽查经费中,不得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4)《意见书》等文书样式由采购人统一制订。
(5)监督抽查项目明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 中标人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本次监督抽查经费由珠海香洲区财政专项划拨,中标人不得向被检单位、维保单位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接受被检单位和维保单位赠送的任何有价证券、礼品或现金。
5. 依法履行职责。中标人在抽查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不刁难被检单位及维保单位,不推销特种设备。应客观、公正、及时的出具报告,并对结果负责。
6. 做好相关保密工作。本次监督抽查由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中标人只对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除向采购人出具相应文书外,中标人不向任何使用单位、维保单位、检验机构及其他行政部门透漏抽查结果。对抽查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
7. 本次抽查验收标准:监督抽查机构在10月31日前需向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以下材料:《在用特种设备监督抽查汇总表》、机电类每台设备抽查报告和隐患整改证明材料、承压类每台设备抽查记录和隐患整改证明材料、不少于5000字的《特种设备监督抽查分析报告》。
8. 需要协助监管部门,对不符合设备的整改情况进行***。
9. 具有特种设备监督抽查经验,熟悉监督抽查流程,熟悉珠海市主要交通道路和维保保养单位,响应时间较快。
10.监督抽查机构依照本标约定项目开展抽查时,发现被抽查电梯有改造、重大修理情况但未办理施工告知手续及未经监督检验的,在发现该种行为后一个工作日内向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11. 采购人可以对分析报告、报表的统计内容、方式进行调整。
(五)监督抽查机构工作规定:
1. 抽查人员要求:在整个监督抽查过程中,须由中标人委派有资质的检验员进行监督检验。任命监督抽查负责人2名,其中1人负责监督抽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另1人负责汇总表格等文书的报送、***和整理工作;现场抽查人员需持检验员或以上资格证且不少于2人。可根据抽查项目邀请相关专家配合,负责除监督抽查项目以外的使用管理、维护保养资料的审查工作。
2. 应提前做好监督抽查计划并报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但只能在现场抽查前24小时内通知被抽查单位。
3. 监督抽查人员应主动向被抽查单位出示《珠海市香洲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抽查介绍信》。
4. 监督抽查原始记录(包括抽查记录、《意见书》等)由监督抽查机构存档。
5. 监督抽查人员应做好每台设备的监督抽查记录,以作为完成监督抽查工作的原始见证材料。
6. 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监督抽查的信息。
7. 对被抽查设备进行现场抽查时,应避开设备使用高峰期,尽量减少对被抽查单位正常工作的影响。
8. 监督抽查机构现场发现实际维保单位与原登记信息不相符的,应当现场核实电梯维保记录,并按实际维保单位情况出具监督抽查记录。
(六)付款方式(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支付流程付款):
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服务款项。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完成合同中要求的所有服务项目并经验收合格、配合采购人做好监督抽查后处理及相关技术资料归档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七)其它要求:
1.对工作质量差、无法按时完成工作计划或不协助开展技术工作的监督抽查机构,采购人将约谈监督抽查机构,责令其整改。逾期未改,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终止采购合同。
2.本项目的监督抽查经费包括年度监督抽查工作总体评价分析及总结会议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3. 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项目。
附表:
表1:电梯常规抽查项目
表2: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检查项目
表3:锅炉内部检查抽查项目
表4:压力容器全面抽查项目
表5:压力管道专项抽查项目
***2、投标资格声明函
致: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贵方珠海市香洲区2021年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企业特种设备监督抽查项目(采购编号:)的投标邀请,本单位愿意参加投标,提供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服务和要求,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符合投标资格声明函(见***2)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将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为无效投标文件;
注: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均作无效投标: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b、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