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耀文主持召开我区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动员会议
5月7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马耀文主持召开我区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动员会议。区政府副区长王超出席会议,各乡镇(街办)、区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我区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动员会议现场
会上,王超安排部署了全区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区环保局负责人宣读了《西峰区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马耀文强调,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要坚决扛起建设和维护环境安全的政治责任,坚决克服麻痹、厌倦情绪和松懈、侥幸心理,要以严格的尺度、苛刻的标准,拿对待事故的态度对待隐患,拿查处事故的措施查处隐患,将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要切实强化环境安全责任落实。要将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化解环境风险、遏制突发环境事件、保障环境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环境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要落实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彻查辖区和行业的环境安全隐患情况,逐项做好整改工作,重点隐患区环委会要挂牌督办整改,确保环境安全。在排查整治中,要督促各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履行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防控措施,落实资金和力量,及时整改到位。要以本次集中整治为契机,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作为环境应急工作常态化管理和全过程管理的重要抓手,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建立隐患排查、整改、登记消除报告、隐患排查责任、事故隐患奖惩等制度,真正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为安全生产、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做好环境信息公开,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增强环境风险意识、积极参与各类环境安全活动和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要跟进督办严肃追责。对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进行通报、约谈。针对检查出的环境安全隐患,要立即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对于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治理,可能产生较大环境危害的环境安全隐患,要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对涉及其他政府有关部门职责范围的重大隐患或违法行为案件,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