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20210076号提案答复的函
珠公议函〔2021〕46号
A类
沈继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采取综合举措规范外卖快递行业人员及车辆管理的提案》(第20210076号)收悉。经综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和市邮政管理局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组织开展外卖快递送货车辆秩序管理专项整治以及对送货车辆及配送员统一标识、管理”等建议的答复意见
根据我市现行法律规定,在香洲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不予注册登记摩托车号牌,在金湾区、斗门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可结合生活生产实际予以注册摩托车号牌,但需严格控制核发牌照数量,禁止未经登记与外地市号牌的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同时禁止在金湾区、斗门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登记的摩托车进入香洲区行驶。对于电动自行车,我市明确规定全市范围内都不予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并禁止上路行驶。
我局交警部门依法常态化对使用“双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车辆送货的外卖快递开展整治,近三年查扣非法上路的电动自行车和无牌摩托车数量约为17万辆。多年的执法实践证明,“禁摩、禁电”在预防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遏制违法犯罪、提升城市环境等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是有效控制了道路交通事故,维护了道路交通安全。截至目前,我市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宗数和死亡人数占全市总数的百分比下降到了30%-40%左右,远远低于省内其他地市60%-70%的比例。二是有效优化了交通结构,维护了良好道路交通秩序,避免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泛滥成灾的局面。三是有效压减了“两抢”违法犯罪案件,遏制了路面违法犯罪,净化了治安环境,提升了社会安全感。
为进一步满足外卖快递送货实际需要,加强快递行业两轮摩托车管理,我市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2012年11月,市人大就邮政快递行业摩托车上牌问题回复意见,要求按照总量控制和规范管理原则做好邮政快递行业的摩托车上牌管理工作。2013年1月,我局印发《珠海市邮政快递行业摩托车登记管理办法》(珠公发〔2013〕5号),同年6月印发《珠海市有证快递行业摩托车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珠公发〔2013〕139号),准予登记的快递行业摩托车为普通两轮摩托车,明确规定邮政快递行业摩托车上牌和管理措施。具体管理措施有:一是快递行业摩托车喷涂统一标识,统一外观颜色、载货托架规格及样式。目前,快递行业使用的摩托车车型均符合相关规定,统一品牌,外观统一为绿色;油箱、前方两块挡泥板、后备箱印有该行业加盟快递品牌名称或行业营业执照名称的简称;摩托车在前把手处统一安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核发的明显标牌。二是邮政快递从业人员需符合相关资质。邮政快递从业人员上岗时应按照规定,穿着统一服装,驾驶摩托车时,除了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外,还必须携带由市邮政管理局颁发的从业人员上岗证。驾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允许的时段、区域行驶。即“车辆统一标识,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路段通行,实施监督管理”,有效规范快递行业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引导行业健康平稳发展。截至目前,经市政府批准,我局已于2013年5月和2015年9月两次核发邮政快递摩托车号牌共计***4辆。
下一步,我局交警部门将结合文明交通集中整治行动的开展,加大“双禁”车辆的执法力度,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建议外卖快递行业使用合法交通工具开展快递业务,合理配置中长途、短途交通工具,如中长距离配送使用面包车,短距离配送使用自行车等。
二、关于“强化约束机制和加强教育安全”等建议的答复意见
一直以来,我局交警部门高度重视快递企业的交通安全源头管理。一方面,对于快递员工违反“双禁”管理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将相关交通违法记录通报给企业,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另一方面,常态化组织警力对辖区内美团、饿了么、蜂鸟、百度外卖等外卖配送点开展约谈和走访,强调企业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要求企业负责人加强管理,建立与骑手准入退出、薪资绩效等相关联的交通安全管理内部奖惩制度,约束和规范员工骑行车辆交通行为,明确对不按规定佩戴头盔、占用机动车道、野蛮骑行、骑行时使用手机等交通不文明行为的内部惩戒机制,规范员工驾驶合法工具上路行驶。
同时,我局交警部门结合“路长制”勤务的开展,深入到快递企业给快递配送人员上交通安全培训课,进一步强化外卖配送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了快递企业专题交通安全教育743次,举行大型宣教活动59次。市邮政管理局印发了《珠海市邮政业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方案》,对邮政快递行业交通安全进行专项整治,并联合交警部门对邮政快递企业进行交通安全培训教育,督促企业签订车辆安全管理承诺书,今年已部署50多家主要邮政快递企业签订了《珠海邮政快递业配送车辆安全管理承诺书》,要求邮政快递企业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文明驾驶,规范车辆管理,加强交通安全培训。为加强食品安全,市商务局督促外卖平台加强对商家、外卖骑手的监管,其中对商家要求在外卖食品上进行封签处理;对外卖骑手要求持有健康证,并定期参加培训;对外卖箱定期消毒等。
下一步,我局交警部门将定期到企业进行走访,对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进行约谈,督促其整改落实;同时持续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不断提升外卖快递员、单位安全员的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三、关于“搭建外卖快递车辆精细化管理平台”等建议的答复意见
为加强外卖快递车辆的管理,我局交警部门赞同搭建外卖快递车辆管理平台开展精细化管理,但在目前我市法律规定禁止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和上路行驶的框架下,推动外卖快递企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送货不符合我市现行法律规定。对于通过汽车、自行车等合法车辆送货的企业,建议由外卖和快递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搭建外卖快递车辆精细化管理平台,我局交警部门将全力配合。目前,我局交警部门对电商送餐平台和配送企业的监管主要从源头入手,对全市范围内的“美团”“饿了么”等主要餐饮配送网络平台运营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重点了解营业点数量、规模及配送范围等情况,并将配送人员、配送交通工具构成和数量形成台账。根据调查摸底中反映出配送员存在交通违法的情况,我局交警部门要求企业对骑手配送过程进行全程监管,限制骑手同一时段接单总量、接单距离,给予骑手充分的配送交通时间,从源头上防止骑手因“赶单、冲单”而不顾及交通安全。
下一步,根据您的建议,我局交警部门将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探索推动企业实行“一人一车一码”和“感应头盔”等科技管控措施。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珠海市公安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