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组织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学习交流团到我局参观交流
12月23日上午,省司法厅组织肇庆、清远、茂名、惠州等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共计32人到我局开展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学习交流活动。学习交流团由省司法厅副厅长于保忠带队,珠海市司法局局长李秉勇,斗门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社管部部长李育波,斗门区司法局局长蔡基生陪同参加了交流活动。
学习交流团先后到斗门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井岸镇新堂村公共法律服务站参观交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在斗门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现场,交流团成员认真查看中心的布局,听取区司法局关于中心建设情况的介绍,对配套设施的构建和中心运作情况,以及“三大平台”衔接问题进行交流。在井岸镇新堂村公共法律服务站,交流团成员向负责人了解了法律顾问开展工作的情况,以及当前人民群众迫切的法律服务需求,查看了相关工作台账,了解了服务站制度建设情况。
省司法厅副厅长于保忠、市司法局局长李秉勇对我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给予高度评价,对斗门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井岸镇新堂村公共法律服务站的投入运作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区司法局积极践行依法治国,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要求,整合资源、健全机制、规范运作、提升效能,解决服务群众的“最后一问题”。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以此次交流学习活动为契机,认真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全面贯彻落实省厅、市局领导在交流学习活动中提出的具体要求,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打造符合斗门实际、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区、镇(街)、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