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审计局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问卷调查采纳情况的公告
2017年8月30日至9月15日,深圳市审计局向社会开展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问卷调查活动,共收到204条意见建议。具体如下:
一、“您是否了解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相关内容”方面的意见25条,占12.3%。分别为:很了解,10条;一般,10条;不了解,5条;说不清楚,0条。
二、“您主要关注哪些自然资源的话题或者报道”方面的意见50条,占24%。分别为:空气质量,15条;水资源(水污染或者水短缺等),15条;森林和草地资源(过度砍伐森林、过度放牧等),6条;土地资源(不合理使用土地、破坏耕地等),9条;矿产资源(过度开采、能源短缺等),5条。
三、“今您觉得自然资源的变化情况,是否有必要作为领导干部政绩的衡量标准之一”方面的意见25条,占12.3%。分别为:很有必要,25条;一般,这个不是最重要的问题,0条;没有必要,0条。
四、“您觉得自然资源的状况应该披露到什么程度”方面的意见25条,占12.3%。分别为:应该由国家相关部门将其整体披露出来,16条;不需要披露全部自然资源,只需要披露与公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自然资源就可以,9条;不需要对公众披露,只要在领导干部评价体系中发挥作用就好,0条。
五、“您倾向于政府通过什么方式公开自然资源的情况”方面的意见25条,占12.3%。分别为: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直接披露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13条;通过传统报刊杂志、电视媒体报道等更通俗易懂的方式披露,6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渠道,6条;通过其他方式,0条。
六、“您认为该政策实施是对于自然资源环境保护是否会产生显著效果”方面的意见25条,占12.3%。分别为:有显著效果,21条;可能收效甚微,4条;不会有什么效果,0条。
七、“您觉得对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的考查,应当如何在官员任免和评价制度中体现”方面的意见25条,占12.3%。分别为:作为评价的决定性因素(如果环境标准没有达到,应当一票否决),3条;作为评价的主要因素之一,和其他因素发挥同等作用,20条;作为评价的辅助性因素,在其他(诸如经济指标达到的前提下,再进行考虑),2条;不作考虑,0条。
此外,收到意见建议4条,占2.2%。
我局根据有关规定对征集到的合理建议认真研究,并在制定2018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中予以重点考虑。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审计局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