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顺丰总部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顺丰总部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7月13日至7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综合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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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一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顺丰总部大楼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顺丰供应链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深圳市前海合作区妈湾片区十九单元03街坊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
项目概况 | 前海顺丰总部大楼项目总用地面积611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9400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76000平方米(包括办公建筑面积7584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211平方米。项目主要功能为办公,建筑高度199.8m,地上46层。地下共三层,设置下客区、储藏和货运区、设备间和停车场,以及地下停车位288个。本项目总投资227561万元,环保投资估算为275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0.1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包括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弃土、建筑垃圾、水土流失等。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包括: 1、本项目施工生活污水设置生态厕所进行处理;施工废水和车辆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隔油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防止漏油等带来的环境影响。 2、施工场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定期洒水降尘,实施100%标准化围蔽、工地砂土不用时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地化、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施工现场裸露地块100%覆盖或绿化,使用预拌混凝土,施工期间还应选择低排放施工车辆,并加强车辆养护。 3、施工场所四周设立临时围挡,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采取设备消声降噪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免在中午和夜间施工。 4、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弃土和建筑垃圾送往指定的余泥渣土受纳场进行处理,运输车辆进行遮盖。 5、施工期间应严格落实水土防治措施,产生的土方定点推放,设置相应的拦挡措施,施工完毕后将临时占用的场地恢复原来状态。 (二)运营期 运营期主要是生活污水、备用发电机废气、设备噪声、生活及餐厨垃圾等。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包括: 1、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地下车库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往南山污水厂进行处理;化粪池、管道等应做好防渗措施;选择节水工艺和节水设备,落实节水措施。 2、备用发电机使用清洁燃料,并安装再生式柴油颗粒捕集器,尾气处理达标后,收集通过烟道引至高空排放;地下车库设置的进、出风口需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控制项目区内车辆的行驶速度,合理疏导车流。 3、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清运,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单独清运处理。 4、发电机、水泵、冷却塔等应选取低噪声设备,并置于专用设备机房内;各设备机房采取吸声和隔声措施;项目建设应落实双层玻璃幕墙,削减周边道路交通带来的噪声影响。 |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