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沙井步涌后亭地区法定图则904905906907地块个案修改的公示
沙井街道蚝一社区规划新建石岩渠泵排涝站一座,用于解决石岩渠下游片区的内涝问题。项目用地1638.3平方米,现状未建。现拟将9-04、9-05、9-06、9-07地块内部分用地(合计1638.3平方米)调整为雨水污水处理用地(U51),作为石岩渠排涝泵站使用。调整内容如下,调整前: 9-04地块用地性质为绿地(G1), 用地面积2500平方米;9-05地块用地性质为水域(E1),用地面积1717平方米;9-06地块用地性质为绿地(G1), 用地面积2202平方米;9-07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 用地面积11923.3平方米。调整后: 9-04-A地块用地性质为绿地(G1), 用地面积2326.3平方米;9-04-B地块用地性质为雨水污水处理用地(U51), 用地面积1638.3平方米;9-05地块用地性质为水域(E1),用地面积1362.2平方米;9-06地块用地性质为绿地(G1), 用地面积1634.8平方米;9-07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 用地面积11380.7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该两项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0天(2016年10月 15日-2016年11月13日)。在公示期间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供市民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http://ba.szpl.gov.cn/)
联系人:舒工 电话:27812595 传真:27832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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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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