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拉链路市人大首次提出综合管沟建设
10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集规划、公路、移动、联通、电讯、电力、供水、排水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和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征求各单位对《珠海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各政府职能部门和管线产权单位就如何加强我市地下管线管理,减少、杜绝“拉链马路”现象提出了许多宝贵建议。
“拉链马路”屡禁不止
随着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城市的地下管线建设越来越复杂,给水、排水、燃气、电力、通讯、照明、工业、有线电视、公共监控视频等各种管线在地下交错纵横。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我市地下管线的管理存在不少问题,乱挖乱埋现象屡禁不止,由此造成的“拉链马路”也给广大市民带来很多困扰。
据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凡在城市道路、道沟、各种管线及其附近地段进行开挖、爆破、钻探等施工活动前,建设单位必须到城建档案馆查清该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情况,然后到有关部门办理工程审批手续。工程竣工后,必须向城建档案馆报送工程竣工档案。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很多建设单位根本不去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偷偷挖埋。有时候是这头刚埋上那头又来挖,监管和处罚力度不够,让不少建设单位敢于“以身试法”,频频制造“拉链马路”,这无疑给市民带来不便,给城市带来隐患。
首次提出“综合管沟建设”
刚刚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 《珠海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 (草案)》使我市地下管线管理进入了立法程序,立法后,将有利于解决我市地下管线混乱导致的马路乱开挖问题,减少 “拉链马路”的出现。
针对 《珠海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草案)》第七条“政府应当逐步推行地下管线综合管沟建设,对进入综合管沟的各类管线进行共同维护、集中管理,提高本市地下管线管理水平和地下空间利用效率”,与会人员提出了各自不同的看法,大部分与会人员认为,“综合管沟建设”是许多先进城市、发达国家早就使用的,原理就是在地下开挖一个大型管沟,然后把所有管线集中在管沟里,这种方式避免了总要开挖,需要维护、改建时只要进入管沟就可以,可谓一劳永逸,代表了未来城市建设的新方向,应该大力提倡。但也有与会人员认为,“综合管沟建设”造价高,目前只能局部实施,要全面推广似乎还有待时日。
加大了处罚力度
据悉,虽然过去我市对乱挖乱埋的“拉链马路”也有处罚,但处罚力度都仍有待加强。根据《珠海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草案)》,今后违反地下管线建设管理规定的将重罚。草案提出,地下管线建设单位或产权、管理单位未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不按批准要求建设的,责令停工,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办的将处以数万元以上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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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管线管理现状
目前,城建档案馆存有全市10多种地下管线资料,包括雨水、污水、给水、通讯、电信、照明、燃气、监控、工业管线等等。总体来看,地下管线资料不全,很多老旧小区、老旧道路没有地下管线资料,或者没有移交给城建档案馆,很多改建、扩建后的地下管线资料也不及时移交。据悉,目前档案馆就完全没有我市燃气管线的资料。
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前往城建档案馆查阅地下管线等资料的施工单位和个人达1000多人次,说明人们施工前先查阅管线情况的意识越来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