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专窗通知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企业服务专窗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分中心:
根据《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企业不动产登记便利化的通知》(珠登记字(2020)34号),为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企业服务专窗工作,切实提升服务企业的效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服务专窗的服务对象为申请人双方均为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或受让方、预购人、抵押人或债务人一方为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二、企业服务专窗可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等涉企业务。
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无需网签、无需预审、无需预约、无需取号,直接到企业服务专窗办理业务。
四、正常营业状态的本地企业间的存量非住宅转移登记业务一小时办结,其他业务一个工作日内办结,并为企业提供免费权证邮寄服务。
五、企业服务专窗实行不动产登记业务全城通办(属地审核),受理后即时进行前置扫描,审核人员优先审核,专窗工作人员要做到全流程跟进。
六、企业服务专窗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即受理、收费(登记费、税费)、发证、邮寄均在企业服务专窗完成。
特此通知。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