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引流管引流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问题的通知
珠价[2013]36号
市有关医疗单位,各区(管理委会、经济功能区)物价、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现将《省物价局 省卫生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引流管引流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3]5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物价局 市卫生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5日
省物价局 省卫生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引流管引流等医疗服务价格
项目问题的复函
粤价函〔2013〕537号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关于明确引流管引流等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请示》(顺规〔2013〕6号)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胃肠减压”(120900001)项目说明中“引流管引流10元/日·部位,负压引流机加收20元/日”适用于任何有引流管引流和负压引流的部位。
二、管型石膏拆除时,按“石膏拆除术”(331523010)项目收费;其他石膏拆除不可按此项目收费。住院患者与门诊患者收费原则相同。
三、“动静脉置管护理”(120100013)项目说明“静脉留置针护理(含换药、封管)5元/日”,多个部位多个留置针护理的,按5元/日收费。
专此函复。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