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珠海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珠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见***1)和《珠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见***2),现就2014年珠海市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根据《珠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科学技术奖设立四类奖项,分别为:
(一)珠海市科技突出贡献奖;
(二)珠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三)珠海市自主创新促进奖;
(四)珠海市归国科技人员创业奖。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应符合《珠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珠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第一完成者必须是在本市依法纳税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合法组织或者公民。
(二)申报市科技突出贡献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归国科技人员创业奖的项目应是已通过科技成果评价(含鉴定、评审、检测、验收、专利授权、行业审定等),并进行了市级以上科技成果登记(未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需在申报奖励之前办理登记手续)。(市级科技成果鉴定及市级科技成果登记的详细内容请登陆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www.zhkgmx.gov.cn”的“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三)申报市科技突出贡献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指应用技术类)、归国科技人员创业奖的项目须进行2012和2013年度企业审计,出具两个年度的企业审计报告,并作为申报材料的***上传。
(四)申报市科技突出贡献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指应用技术类)、归国科技人员创业奖的项目须进行2012和2013年度项目的专项审计,出具两个年度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并作为申报材料的***上传。申报市科技突出贡献奖的项目经我局受理申报后,其项目的专项审计报告及纳税数据将由我局统一委托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进行复核。
(五)申报市科学技术奖(自主创新促进奖除外)的项目应当是2011年以来经有关部门组织评价、2012年1月1日前已投产或实施的科技成果。
(六)申报市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名称、申报奖项名称及奖级、主要完成人员名单须在申报单位内部公示,内部公示文件作为申报材料的***上传。
(七)同一项目不能同时申报市科技突出贡献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归国科技人员创业奖、自主创新促进奖。
(八)申报项目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采取了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项目应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已授权的专利权、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动植物品种权、新药证书等,农作物新品种必须通过审定;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必须是以论文、专著的形式公开发表,并被同行所认可。有关证明材料作为申报材料的***上传。
(九)凡存在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解决之前不得申报。
(十)其他申报材料请按《珠海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的要求提交并上传。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各申报单位须通过珠海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61.145.231.74)填写报奖项目申请资料。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未注册的单位应先注册,获得单位管理员账号,再为项目申报人开设填报项目的帐号。项目申报人按照《珠海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及其填写说明的要求填报有关资料,经单位管理员审核后,方可成功提交。
(二)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成功提交网上申请的项目,待预审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书(含水印号)与***一份,按照顺序装订成册提交到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科技成果科。打印的书面申报书须与网上填报资料一致,并签字盖章,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张装订,请勿用塑料夹或文件夹等外包装。
四、申报时间
本次珠海市科学技术奖网上申报开通时间为3月3日上午9时,网上提交资料结束时间为4月18日下午5时,逾期不能网上提交。网上预审截止时间为4月25日下午5时。各申报单位提交纸质申报书截止时间为4月30日下午5时,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网上申报技术咨询电话:4007704550
联系科室:科技成果科
地址:东风路2号市府大院5号楼11楼1103、1104室
联系电话:(0756)2139396、2124292;传真:2119090电子邮箱:kjjxqh@zhuhai.gov.cn、kjjzl@zhuhai.gov.cn
***:1.《珠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2.《珠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3.《珠海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填写说明
珠海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201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