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4年度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第一部分 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概况
一、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职能简述
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是主管横琴新区财政收入、财政政策、财政监督管理工作的综合经济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拟订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收支;负责预算外财政专户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管理;负责财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 行政单位 |
第二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部门名称: 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单位:万元
收入支出项目行次决算数项目(按功能分类)行次决算数栏次 1栏次 2一、财政拨款1591.82一、一般公共服务30501.45 其中:政府性基金20.00二、外交310.00二、上级补助收入30.00三、国防320.00三、事业收入40.00四、公共安全330.00四、经营收入50.00五、教育340.00五、附属单位缴款60.00六、科学技术350.00六、其他收入70.00七、文化体育与传媒36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3710.84 9 九、医疗卫生389.63 10 十、节能环保39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400.00 12 十二、农林水事务41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42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4362.63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440.00 16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456.69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460.00 18 十八、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47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48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管理事务490.00 21 二十一、储备事务支出500.00 22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510.00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52 24 53 本年收入合计25591.82本年支出合计54591.2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60.00 结余分配550.00 上年结转和结余270.00 年末结转和结余560.58 28 57 合计29591.82合计58591.82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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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名称:横琴新区财金局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4+5 | 4 | 5 | 6=1+2-3 |
合计 | 0.00 | 591.82 | 591.25 | 243.20 | 348.05 | 0.58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0.00 | 501.45 | 501.45 | 222.73 | 278.73 | 0.00 | ||
20103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0.00 | 33.79 | 33.79 | 0.00 | 33.79 | 0.00 | ||
2010399 |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0.00 | 33.79 | 33.79 | 0.00 | 33.79 | 0.00 | ||
20106 | 财政事务 | 0.00 | 463.66 | 463.66 | 222.73 | 240.94 | 0.00 | ||
2010601 | 行政运行 | 0.00 | 313.58 | 313.58 | 222.73 | 90.86 | 0.00 | ||
2010604 | 预算改革业务 | 0.00 | 0.66 | 0.66 | 0.00 | 0.66 | 0.00 | ||
2010607 | 信息化建设 | 0.00 | 34.00 | 34.00 | 0.00 | 34.00 | 0.00 | ||
2010608 | 财政委托业务支出 | 0.00 | 100.00 | 100.00 | 0.00 | 100.00 | 0.00 | ||
2010699 |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 0.00 | 15.42 | 15.42 | 0.00 | 15.42 | 0.00 | ||
20132 | 组织事务 | 0.00 | 4.00 | 4.00 | 0.00 | 4.00 | 0.00 | ||
2013299 |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 0.00 | 4.00 | 4.00 | 0.00 | 4.00 | 0.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00 | 10.84 | 10.84 | 10.84 | 0.00 | 0.0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0.00 | 10.84 | 10.84 | 10.84 | 0.00 | 0.00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0.00 | 10.84 | 10.84 | 10.84 | 0.00 | 0.00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0.00 | 9.63 | 9.63 | 9.63 | 0.00 | 0.00 | ||
21005 | 医疗保障 | 0.00 | 9.63 | 9.63 | 9.63 | 0.00 | 0.00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0.00 | 7.61 | 7.61 | 7.61 | 0.00 | 0.00 | ||
21005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0.00 | 2.02 | 2.02 | 2.02 | 0.00 | 0.00 | ||
215 |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0.00 | 62.63 | 62.63 | 0.00 | 62.63 | 0.00 | ||
21507 | 国有资产监管 | 0.00 | 62.63 | 62.63 | 0.00 | 62.63 | 0.00 | ||
2150799 | 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 | 0.00 | 62.63 | 62.63 | 0.00 | 62.63 | 0.00 | ||
217 | 金融支出 | 0.00 | 7.27 | 6.69 | 0.00 | 6.69 | 0.58 | ||
21799 | 其他金融支出 | 0.00 | 7.27 | 6.69 | 0.00 | 6.69 | 0.58 | ||
2179901 | 其他金融支出 | 0.00 | 7.27 | 6.69 | 0.00 | 6.69 | 0.58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收支余情况。
3栏=(4+5)栏;6栏=(1+2-3)栏。
| 表三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部门名称: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单位:万元
项目 | “三公”经费支出 |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 公务接待费 支出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小计 | 小计 | 小计 | 小计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2+3+4+5 | 2 | 3 |
4
| 5 |
合计 | 5.82 | 0.00 | 0.00 | 0.00 | 5.82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5.82 | 0.00 | 0.00 | 0.00 | 5.82 | ||
20106 | 财政事务 | 5.82 | 0.00 | 0.00 | 0.00 | 5.82 | ||
2010699 |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 5.82 | 0.00 | 0.00 | 0.00 | 5.82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1栏=(2+3+4+5)栏。
第三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4年度收入总计591.82万元,支出总计591.25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591.82万元,本年支出591.2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58万元。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201类)501.45万元,占84.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10.84万元,占1.83%;医疗卫生支出(210类)9.63万元,占1.6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62.63万元,占10.59%;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6.69万元,占1.19%。
三、“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5.82万元,比上年减少18.33万元,下降75.9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本年度没有此项目经费的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本年度没有此项目经费的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决算5.82万元。公务接待费是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召开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中按规定接待发生的费用,包括交通、用餐、住宿等。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费50批次,465人次,共58231.00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100%,比上年减少18.33万元,下降75.9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且按照珠财[2013]154号文件要求从严执行公务接待费预算,从严执行公务接待标准。
开支内容包括:国内公务接待5.8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系统联系工作,业务学习交流以及接受有关部门工作检查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14年度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4年,横琴新区步入开发“五年成规模”之年,在区党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围绕“财政收入保持高速增长、加快金融创新步伐”重点工作任务开展全年工作,取得不俗成绩。一方面财政收入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全区财政公共预算收入实现266,79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20%,同比增收177,785万元,增长200%,为全区社会、经济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另一方面横琴金融创新工作进一步推进,截止至12月31日,共引进各类金融类企业672家。
一、财政收入高速增长,财政支出均衡稳健
(一)收入方面。在组织收入方面,我局积极协调国、地税、国土、产业局等部门,每月对重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及时比较税款缴交进度、增减原因,分析纳税趋势,确保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继续保持高速增长。
(二)支出方面。财政支出方面,以保运转、保重点、保民生、保信用等刚性支出为首要任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取风险保证金,确保我区良好的经济金融信用。
2014年全区财政公共预算支出中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如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和住房保障等九项民生的支出25.29亿元。
2014年全区基金预算支出175.12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174.61亿元,用于全区各项基础设施开发等重点建设项目支出。
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强化财政监督工作
我局加强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机制,强化财政监督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和收益。
(一)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珠海市横琴新区中央和省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横琴新区财政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二)严格专款专用。拨付专项资金前,认真审核项目书和资金批复内容,明确资金适用范围,确保拨出款项专款专用。进一步细化相关管理办法,保证资金安全和提高相关资金收益。
(三)建立制衡机制。财政专户管理人员按岗位分离原则设置,根据业务需要设立拨款员、专户会计、稽核会计岗位,建立有效制衡机制。
(四)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常规化。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制订工作方案,对资金的安全性、全规性进行审查,并从制度建设、审批事项、内部管理制度、收支情况、日常管理等建立一套常规性的工作机制,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常规化。通过内部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管理的薄弱环节提出切实的整改意见,从而堵塞漏洞,规范财政管理,促进廉政建设。
三、加强基本建设管理,服务重点建设项目
我局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努力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在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按程序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明确送审资料,规范审查内容,建立多级次,全方位的审核模式。
四、把好政府采购关,确保支出的合法性。
从2014年开始,我区全面实行了政府采购预算,截止至12月31日,横琴新区共申报政府采购计划551单,金额18,387.73万元。
五、全力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
2014年,区国库支付中心以服务为宗旨,规范制度建设为目标,紧紧围绕2014年财政工作,认真做好财政国库资金的支付和会计核算工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2014年国库集中支付情况。截止至12月30日国库支付中心共成功办理了11470笔业务,同比增长42.3%。支出金额共 2,491,682.59万元,同比增长266.22%。财政国库资金在全区28个预算单位中全部实现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
(二)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控一般性行政开支,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作为长效机制,保证各项开支标准在各单位得到认真贯彻;二是集中精力履行好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能,加大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按照区党委、管委会的要求严控一般性行政开支,特别是加强对因公出国、公务接待、车辆购置等三公经费支出的控制。
(三)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完成了对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四)完善学习培训机制,提高派驻财务专员的业务能力
一是举办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培训。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系列相关政策相继出台后,中心对全体派驻财务专员进行了培训。二是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派驻财务专员和采购员进行了《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派驻财务专员工作职责》、《经费支出相关制度和标准》、《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政府采购》等五期的培训。
六、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促进国有资产规范管理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是我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促进国有资产规范管理,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优化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组成人员,完成大横琴股份公司、横琴金投公司监事会建设,制定大横琴股份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推动企业规范化发展。
(二)新组建一家国有企业。协助横琴金投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工作,并筹集30亿元拨付该司作为注册资本金,大力支持该司在金融创新和产业示范效应方面工作。
(三)支持国有企业发债、上市融资。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在港成功发行15亿元人民币债券,本次发行具有创新意义,是国内首个获准赴香港发行的地方城投企业债券,同时也是国内首家获准赴境外发债的地方非上市企业,广东省首家获准赴港发行债券的地方企业。大横琴股份公司完成香港上市申报工作,通过联交所上市申报聆讯。支持金投公司拟红筹上市准备工作,指导公司办理红筹上市之国有股权重组事项及境外上市股权结构搭建工作国资监管工作。
(四)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管。加强财务总监对国有企业的监管,为企业提交了切实可行的业务指导,帮助企业解决涉及:预算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大额采购、上市发债、合并财务报告、融资担保、优化公司管理流程等重大方面事项。
七、落实横琴新区财税优惠政策
(一)落实香港澳门居民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横琴新区港澳居民个税差额补贴政策是经***批准的一项优惠政策,旨在吸引港澳高端人才到横琴发展,促进粤港澳经济深度交流。经过广东省政府以及珠港澳三地的共同努力,2014年该项政策正式实施。凡是2013年度在横琴工作并已向横琴地税部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港澳居民,可按规定于2014年4月1日至6月30日就十一项个人所得向横琴新区财金局申请个税差额补贴。2014年是横琴新区港澳居民个税差额补贴政策实施的开局之年,横琴新区财金局创新工作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做好政策引导,多措并举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经过上半年的努力,港澳居民个税差额补贴工作进展顺利,截至6月30日,共受理2013年度港澳永久居民个税差额补贴36宗,发放补贴金额共计469.35万元人民币。
(二)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该项政策文件正式下发后,我局汇同市财政局、市科工贸信局、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产业局等相关部门展开深入研究,先后制定了《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读》、《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办理指南》、《横琴新区关于界定企业主营业务符合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施办法》等文件,为政策的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八、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横琴新区成立以后,采取了BT、银行贷款融资等方式展开全区市政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为确保债务风险可控,完成了债务清理甄别工作、理清与大横琴公司债权债务关系、积极偿还到期债务等加强管理的工作。
九、加快金融创新步伐
(一)顺利完成金融招商任务。2014年超额完成全年金融机构招商任务,为金融机构在横琴聚集打下了坚实基础。截止2014年12月末,横琴新区金融类企业672家,比年初增加353家,注册资本1,226亿元人民币。
(二)金融创新的“五大亮点”凸显。一是港澳金融合作迈上新台阶。《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明确支持横琴推进金融创新;珠海及横琴金融工作部门与澳门金管局建立定期联络和协商机制;落实CEPA补充协议,首家澳门银行——澳门国际银行2014年1月24日落户横琴。澳门金管局原则同意中行横琴分行加入澳门同城清算系统。二是跨境金融业务崭露头角。继2013年9月25日首发银联多币卡之后,2014年5月8日,横琴新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首获银联卡刷卡兑换业务许可,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刷卡兑换业务在全国率先启动;2014年8月4日起,横琴新区正式实施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意愿结汇;保监会支持粤澳两地保险机构在珠海横琴新区开展服务模式创新;区内机构跨境贷款、境外发债、赴港上市工作进展顺利。三是财富岛初见雏形。四是新型金融业态蓬勃发展。已制定出台《横琴新区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试行办法》,鼓励融资租赁机构集聚与发展,目前已有融资租赁公司14家;制定出台《横琴新区促进商业保理业发展的试行办法》,鼓励和促进商业保理业健康发展。五是各类要素交易平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横琴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横琴新区稀贵商品交易中心、珠海横琴煤炭交易中心等已经报省相关监管部门审批。
九、开展实践教育活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我局按照各级党委的部署,自今年2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区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省、市、区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取得一定实效。同时狠抓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从严要求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决反对“四风”。促使群众观点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全体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