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提醒告诫会
我市召开物业服务收费行为
提醒告诫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行为,贯彻落实《珠海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2016年3月11日下午,市发改局联合市住规建局,在市委党校学苑宾馆,组织召开了“珠海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提醒告诫会”。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珠海市物业协会、市区价格监督检查人员等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发改局价格科蔡开达主任科员首先对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办法》进行了解读,之后市价监所李菊霞副所长就如何加强物业收费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结合案例讲解了《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香洲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住宅物业、世荣物业、业主代表分别发言,他们站在不同角度,对《办法》表示支持,都表示将认真组织学习《办法》,深刻领会《办法》精神,物业服务企业并承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办法》的规定合法经营,坚持服务与收费匹配的原则,按《办法》规定合理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在互动环节,参会物业服务企业代表积极发言,提出了在物业服务收费过程中有关收费的一些疑问,如子母车位如何收取物业管理费、分期开发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如何确定、花园洋房物业管理费是否实行市场调节价等,市发改局、市住规建局负责人针对问题一一做了详细解答。
市价监所卢新华所长在会上做了总结发言,对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物业服务企业要全面认真学习《办法》和相关价格法律法规,健全价格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执行物业收费议价规则,物业企业要提前做好与业主沟通协调工作,不要滥用定价权,防止出现市场价格放开后的“天价事件”;三是严格遵守服务承诺,按照物业服务收费参考标准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同时要严格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做到权利与义务对等,收费等级与服务等级相匹配;四是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布投诉电话,自觉接受业主和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
另外要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加强宣传培训工作,通过多种方式组织会员单位学习《办法》,对办法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要及时向职能部门反应,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发挥好行业协会在政府和行业之间,会员与会员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并做好行业自律,制定行业内部规范,加强诚信建设,在维护物业服务市场良好秩序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最后,他要求各区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妥善处理好物业收费投诉,认真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惩处与预防并举,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本次告诫会还向参会人员发放了《珠海市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汇编》。会后,珠海电视台、珠海特区报、珠江晚报及南方都市报等媒体都对本次告诫会进行了专题报导。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