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民政局关于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服务收费的通知
各行业协会商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管理清理规范服务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2983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减轻企业负担,现就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行业协会商会按照《关于印发
二、请各行业协会商会严格对照《通知》要求开展服务收费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清查内容包括: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情况;发展会员及会费的收取情况;是否存在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利用政府名义或政府委托事项为由擅自设立项目收费;是否存在强制企业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并收取费用;是否存在强制入会、乱收费、乱摊派或其他变相收费的行为,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涉及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检验、检测、评估、审计、鉴定、认证、考试、培训等服务性收费行为。各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材料和填写的《通知》***《深圳市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统计表》,于7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分别报送市发展改革委(szfgwjgc@szpb.gov.cn)和市民政局(lxj@szmz.sz.gov.cn)。
特此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管理清理规范服务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2983号)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民政局
2017年7月6日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管理清理规范服务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298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