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新区关于申报广东省供应链管理试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
一、请新区符合条件的供应链管理企业积极申报示范试点;
二、申报企业须按要求如实填写试点示范申请表、按材料清单准备相应材料(电子版和文字版),并最迟于7月25日下班前报送市经贸信委生产服务业处;
三、市经贸信息委对申报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后,并出具推荐意见后报省经信委。
特此通知。
(联系人:深圳市经贸信息委滕智敏,坪山新区经济服务局李鑫,电话:88101490、133****0257)
***1: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广东省供应链管理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pdf
***1-1:广东省供应链管理试点企业申报表.doc
坪山新区经济服务局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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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广东省供应链管理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pdf
广东省供应链管理试点企业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