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珠海市万生药业有限公司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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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珠人社函〔2012〕299号
各有关单位: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在今年8月份开展的全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经营范围专项检查中,查实珠海市万生药业有限公司在经营场所违规摆放洁面乳、润肤霜、洗发露、橄榄油等生活用品。根据《珠海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珠人社〔2011〕145号)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现予取消珠海市万生药业有限公司医疗保险定点资格。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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