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关于调整商品房预售监控账户开设增加申请办事指南的通知2019年第一次修改版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各房地产企业: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1月24日公布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穗府规〔2019〕4号),我局对《商品房预售款账户开设、增加、销户办事指南》的申请材料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材料对照表:
(一)调整前 | (二)调整后 |
第三点,银行开户证明。 | 无第三点 |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特此通知。
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2月22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8 12:14:5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