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建筑工地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检查
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升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遏制建设工程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我区从3月9日至4月10日开展全区建筑工地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检查。
此次检查采取工地自纠自查和检查组深入工地检查两种形式分阶段进行。检查重点包括建筑、施工和监理单位是否落实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架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台账资料是否完善,深基坑、建筑起重设备等重大危险源是否处于安全可控状态,工地消防、劳保用品使用是否符合要求,工地从业人员是否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新入场工人是否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技术交底,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工地是否实行文明施工管理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分别采取通报批评、记录不规范行为、省质量安全生产动态扣分和企业诚信评价扣分等措施处理。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会议要求,各企业、各项目部要对全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节后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安全认识和警惕性。各建筑、施工单位要迅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计划,明确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各企业、各项目部要按照四个“一律不得开工”(项目管理成员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工、安全隐患检查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工、人员培训交底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工、复工程序履行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工)的总体要求开展工作。各镇街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农村建房、临时建筑、拆迁区域内的拆迁工程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排查,特别是违规使用竹排栅脚手架的情况,要督促各建设主体切实履行职责。
此外,会议还播放了建筑质量安全警示教育片,通报批评2017年第四季度检查出的10个项目管理不到位的建筑工地,通报表扬7个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较好的建筑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