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朱村街2018年秋季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朱村街2018年秋季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朱村街道办事处
2018年9月6日
朱村街2018年秋季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广州市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要求,制定我街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对照创建全国食品安全城市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校园内外食品经营行为,逐步消除校园周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营廉价劣质食品等隐患,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营造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朱村街2018年秋季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组 长:罗成彬(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主任)
副组长:朱旭明(区人大常委会朱村街道工委主任)
王志凌(党工委委员)
成 员:食安组、食药监所、文教组、教学指导中心、综治办、城管执法队、经济办、工商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安组,负责行动期间沟通协调、后勤保障、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
三、检查时间、范围和对象
(一)检查时间:8月31日-9月30日。
(二)检查范围:朱村街范围内各类学校(包括高等院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及幼儿园)校内、学校门口对面(无护栏隔离的非主干道)以及校门(所有门口)左右两边延伸100米范围内的所有食品经营单位、供餐的托管机构。
(三)重点对象及品种:校内小卖部、商业街,校外小食杂店、面包店、餐饮店及制售火腿、肉丸等小吃或珍珠奶茶的食品经营单位、供餐托管机构。
四、重点检查内容
(一)食品销售环节
1.主体资格情况:经营者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
2.制度落实情况:食品经营者是否张贴并保持上次监督检查结果记录,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是否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是否知晓食品安全责任。
3.从业人员情况: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4.经营食品情况: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感官性状是否正常;是否销售“三无”食品、无合法来源食品以及假冒伪劣、有毒有害等不合格食品;是否销售包装简陋、漏油、漏气、气味异常的不利于中小学和幼儿健康的麻辣面制品类劣质食品。
5.包装标识情况:经营的预包装食品是否有标签,标签标明的内容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6.进口食品情况:进口预包装食品包装上是否有简体中文标签,是否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餐饮服务环节
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是否超范围经营;食品经营者是否张贴并保持上次监督检查结果记录,是否建立并落实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做好三防措施;洗菜洗肉池是否充足;餐具清洗消毒是否落实;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协作机制。食药监、食安组、文教组、城监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合作,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制定切实有效地整改方案,对经营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能达标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方式方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在监督检查中既要及时发现问题,又要注重工作亮点、先进做法的提炼汇总。同时注意分类指导,坚持政策疏堵与经营自律相结合,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保障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