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大寮口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 第42号),现对《广州市黄埔区大寮口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州市黄埔区大寮口地块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丹水坑路以东、广深沿江高速以北,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3°31′27.753″,北纬23°06′6.824″,占地约5.51万平方米。地块利用历史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1993年之前为黄埔区南岗街南岗股份经济联合社和笔岗股份经济联合社集体用地,主要用作农业用地;1993年之后被征收并转交给广州市黄埔乙丰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地块变更为建设用地,1993年~1997年间场地进行了填方工程,填埋平整后处于闲置状态;2002~2018年被整体承包给广州黄埔区全盛仓储服务公司从事租赁工作,地块主要作集装箱堆场、停车场及机修使用。2018年底地块内所有企业均搬迁撤离,除部分企业办公区的构筑物外,地块内其他主要构筑物基本清除。地块被审批规划为医院建设用地(A5)和防护绿地(G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该地块再开发利用前需要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
二、污染识别阶段主要结论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场地主要用于集装箱堆放、清洗与维修,物流运输车辆停放、维修与清洗,可能存在的污染区域主要包括场地内的机修车间、车辆清洗区、集装箱清洗区、车辆停放区、雨水管网以及宏岗涌等。场地内潜在的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机修维修工序、车辆及集装箱清洗工序、油漆喷涂工序和停放车辆油品泄露等,可能涉及的污染物主要包括石油烃、氯代烃和苯系物、酞酸酯类。
三、场地环境初步采样调查结论
(1)土壤调查结论
初步采样调查共布设土壤采样点位36个,单点调查深度6~7 m,共采集土壤样品160个,同时设置对照土壤点位2个,采集2个对照土壤样品,合计采集162个样品。检测项目包括重金属、VOCs、SVOCs和石油烃(C10-C40)。根据检测结果分析,土壤样品为S21-1(深度0.3~0.6 m)重金属铅、砷、铜和镍超出筛选值。共有4个土壤点位检出石油烃超筛选值,分别为S4、S5、S7和S36;检出半挥发性有机物有一个点位超筛选值,为S21。
本次调查对点位S26、S35开展了疑似异常点位排查工作,该两个点位的排查结果显示均未超过筛选值,可作为异常点位予以排除。
(2)地下水调查结论
地块内共布设了地下水监测井7口,共采集7个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包括常规检测指标、石油类、重金属、酞酸酯类、VOCs和SVOCs。检测结果表明监测井GW6的地下水四氯化碳检出超筛选值,其余监测井的检测指标均未检出或未超筛选值。
四、建议
本次初步调查完成后,调查地块需开展场地环境详细调查以进一步确定地块污染物种类、范围和程度。建议详细调查阶段重点关注地块内土壤点位S4、S5、S7、S21和S36超筛选值区域和场地内GW6地下水情况。
在本次初步调查工作完成后至该地块场地环境详细调查、风险评估及必要的环境修复完成前,场地责任单位应对超筛选值区域进行必要的管理和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人员开挖、取土等扰动超筛选值区域的行为,确保下一步环境调查、修复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公众查阅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书简本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http://www.hp.gov.cn/)网站上登载,公众可即日起登陆查阅,公示时间为2019年8月5日-8月15日。
六、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场地责任单位:广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电话:82282220
场地调查单位:广州草木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工
电话:020-29039773
电子邮件:fy-eco@caomufan.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804号萌芽1968创意园A12栋3楼
邮政编码:510615
广州市黄埔区大寮口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简版
广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广州草木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