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票否决制助推安全生产案件质量提升
近日,宣汉县应急管理局根据上级案卷评查要求,在案卷审理过程中实行“一票否决制”,要求执法人员全面学法,精准用法,规范执法,提升执法案卷质量,推动全县应急系统执法能力提档升级。
“一票否决制”即在案卷审理过程中,若发现行政处罚的主体不符、事实不清、对象不准、程序不公、裁量不当任一种情况,即视为不合格案卷。
为充分落实“一票否决制”,我局实施“四步走”方法:
一是制定一票否决清单。根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行政案件一票否决清单”及相关责任追究制度。一票否决与办案人员的执法能力和工作形象紧密联系,高悬否决利剑,促使执法人员全面学法,规范执法。
二是规范文书制作清单。全局统一使用省应急厅发布的2021年版行政执法文书,并由法宣股对全局执法人员进行了详细的书面培训和细致的现场指导。同时结合《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规定,及时更新相关法律条款。
三是严格执行案审制度。要求各执法案件案先审由执法股室初审,执法大队再审,法制机构终审,严格落实案件三审制度。同时对满足条件的案卷,及时提交案审委员会进行审理,有效避免了不合理案卷的发生。
四是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及时传达3月10日全市案卷评查活动精神,同时对省应急厅案卷评查细则进行再学习,各股室之间扎实开展学卷、评卷活动,交流经验看法,释疑解惑,有效提升了案卷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