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8月04日发表  

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枣人社字[2022]67号)等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我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地址

(一)高级职称申报材料

农业技术副高级(含基层农业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8月1日-8月15日。工程技术副高(含基层工程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8月22日-9月15日。中小学教师高级(含基层中小学高级)、中专教师高级、卫生技术副高(含基层卫生正、副高级)、新型职业农民高级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另行通知。经济副高级和基层统计高级职称的申报时间待国家公布考试成绩和分数线后确定,申报通知请关注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中区人民政府官网。其他系列申报材料时间由省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确定,请及时登录互联网“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实行“考评结合”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大数据、档案等职称申报评审时间,按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有关通知执行。

申报人员的资格证书、聘书(聘任文件)、继续教育证书、年度考核、论文著作、表彰奖励、业绩表现等材料均提供复印件,不再提供原件。

农业技术副高级(含基层农业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代表性成果,其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5日,超期的不予受理;工程技术副高(含基层工程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代表性成果,其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5日,超期的不予受理;卫生技术副高(含基层卫生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代表性成果,其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5日,超期的不予受理。工作年限均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

报送地址:工程技术、农业技术、经济专业、大数据副高级以及基层工程、基层农业、基层统计正、副高级职称材料受理地址为:区人社局龙头中路155号410室,联系电话:3921736  3921770。

以上所有相关申报材料由各呈报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

(二)中级职称申报材料

申报时间:11月1日-11月19日;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区人社局龙头中路155号410室(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人员扎堆报送材料,所有上报材料均由各主管部门或企业负责人事工作人员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逾期不报影响职称评审的,后果自负。

联系电话:3921736  3921770

(三)初级职称申报材料

申报时间:11月17日-11月23日;

纸质材料报送:报下列相应的评审委员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人员扎堆报送材料,所有上报材料均由各主管部门或企业负责人事工作人员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逾期不报影响职称评审的,后果自负。

序号

初中级评审委员会名称

呈报部门

联系电话

1

枣庄市市中区建设工程技术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

区住建局

3621006

2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工程初级评审委员会

区交通局

3878117

3

枣庄市市中区农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区农业农村局

3086558

4

枣庄市市中区中小学初、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区教体局

3320938

5

其他

区人社局

3921736  3921770

(四)初、中级定职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职称认定模块填报。

报送时间:11月24日-30日;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区人社局龙头中路155号410室(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人员扎堆报送材料,所有上报材料均由各主管部门或企业负责人事工作人员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逾期不报影响职称评审的,后果自负。

联系电话:3921736  3921770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1.凡在我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区直部门(单位)下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通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人员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所属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自由职业者、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由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镇街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专业)相一致,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在我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区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以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4.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基层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扶贫协作人才、复合型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部分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见***1)。

(二)申报评审政策条件

1.各系列(专业)评审标准条件请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查询。

2.对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以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现贯通的职称系列,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审,申报流程与专业技术人员一致。

3.非企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鼓励发展复合型人才。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并聘用在相应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结合从事工作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系列(专业)同级别的职称,不受所在单位岗位限制。

4.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申报的系列(专业)应当与现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5.对中、初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 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等8个职称系列和我省统一“以考代评”的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安全工程、物流工程、网络安全工程、饲料兽药工程等8个职称系列(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对国家或我省统一实行高级职称“考评结合”的会计、统计、审计、经济、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物流工程等9 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才须参加国家或我省统一组织的相关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6.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将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重要参考。

7.对经省级相关部门认定,作出突出贡献的卓越工程师,按照有关规定直接纳入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通道。

8.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 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枣人社字〔2022〕27号),在枣庄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已完成规定学时的,数据将进行自动对接。

三、审核要求

(一)个人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ww/login_gg.html),申报人员、单位、主管部门均需进行注册、登录,填报个人申报材料,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逐级进行审核。各系列级别职称申报材料的网络数据申报与纸质材料报送同步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淡化论文奖项数量,填报的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课题、专利及奖项数量分别不超过3项(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总数不超过15件。

2001年以后取得的学历需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认证后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需提供原件;2001年以前取得的学历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丢失的人员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时,应在“诚信承诺书”栏目签署本人姓名及日期,禁止他人代签,承诺网上提报的材料真实有效,同时提交由系统导出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原件。另申报人员应及时登录职称评审系统个人账户查看网上申报进度,如需修改应按照要求及时修改上传,逾期不再受理。

(二)单位审核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按规定公开专业技术任职条件、推荐办法、申报人评审材料、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等情况。要严格程序,严密组织,按要求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有条件的单位应同时在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

所在单位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的单位意见栏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如发现实际情况与网上申报材料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经调查核实后对申报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网络和线下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用人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在申报材料的相应意见栏中签署意见,签字盖章,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由呈报部门按规定时间报送到指定地点。

四、评审组织要求

(一)评委会组建及调整

2022年度省级高级职称委员会新增卫生管理研究、安全工程、物流工程、网络安全工程、饲料兽药工程等专业评委会,在经济系列高级评委会增加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供应链接管理评审专业,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省高评委要求,逐级申报。档案系列中初级实行“以考代评”,不再组建相应层级评委会。根据《关于下放职称服务管理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19]50号)文件要求,成立枣庄市市中区初中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和范围权限并向社会公开(见***2)。

(二)评委会评审

1、各评审委员会组建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遴选本系列(专业)或相近系列(专业)专家组建各级评审委员会。

2、各系列(专业)评委会要严格执行标准条件,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对申报人员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进行综合评价,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注重向基层、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和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倾斜。

3、各级评委会要按照统一的时间安排,组织受理申报材料,研究确定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查、整理、分析、汇总工作,制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方案,各评审机构全部依托“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实行网络评审,实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备案等网上“一条龙”服务。

、公示及发文发证

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及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组建单位官方网站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按程序确认或核准备案,及时行文公布,职称取得时间从评审通过之日起算。全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打印电子证书。

、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我省职称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部门(单位)申报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受理信访主要由用人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强化责任追究。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完善职称诚信制度。按照《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4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等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凡是在学历、论文、奖项、课题成果、继续教育等方面造假的,将严格追究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的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严格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按照《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4号)规定,申报评审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收费分别为每人次100元、160元、360元,各评委会办事机构所在部门要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和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征收,全部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其他

本通知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相关材料按要求发送至区人社局邮箱(szqzck@163.com)。

  

***:

1.部分职称评审相关政策

2.2022年度市中区初中级评审委员会名单

3.关于申报程序、报送材料及系统填报有关问题的说明

4.相关参考材料

5.职称评审常用表格

  

  

  

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82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搭建产业融资合作平台助力企业在逆境中复苏发展
  2. 宝山加大检查力度消除公交车冒黑烟现象
  3. 宝山推进为民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4. 宝山新增就业岗位已达年度计划八成
  5. 江苏大丰党政代表团来宝山
  6. 宝山城管完善机制建设提高执法实效
  7. 嘉定召开产业经济发展座谈会
  8. 排头兵迸发新活力——苏滁高新区践行长三角跨省合作见闻
  9. 月浦两新组织党组织和文明单位开展学雷锋主题座谈会
  10. 嘉定新闻20210413
  11. 宝山探索建立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定期通报制度
  12. 良渚古城考古新发现规划严格的远古水乡都市
  13. 中共金山区第六次代表大会举行预备会议
  14. 宝山开辟多条公交方便居民换乘地铁
  15. 罗泾镇召开党政负责干部会议
  16. 2013年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方案
  17. 嘉定新闻20200110
  18. 迎新春话发展嘉定区举行各界人士迎春座谈会
  19. 关于周辉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20. 关于上海市东亚进修学院增设职业培训项目的公示
  21. 中共大场镇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会
  22. 嘉北水厂提标改造年底有望验收投产
  23.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27021633
  24. 区政府领导调研罗店老镇改造和庙行镇乱设摊整治试点工作
  25. 江苏省收回太湖养殖使用权
  26. 月浦镇关工委获教育部征集工作案例一等奖
  27.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冯金安同志任职的通知
  28. 六改八列车在1号线试运营地铁迷热追伪8
  29. 宝山开展户外广告店招店牌专项检查整治工作
  30.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杨继承同志免职的通知
  31. 杨浦区教育局关于启用杨浦区学生健康管理信息平台的通知
  32. 百场戏曲乡村行饕餮盛宴乐不停
  33. 白银路功能品质整体提升方案基本成型最快今年5月启动建设
  34. 罗店龙船展示馆成为宝山科普新基地图
  35. 嘉定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七次会议
  36. 上海旅游节宝山系列活动本周开幕
  37. 江苏省实现13市公交一卡通一张卡就能走遍江苏
  38. 区政府推进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39. 数字化转型专题政府公众开放月活动举行数字赋能让服务更有含金量
  40. 本市出台青年职业见习新政策
  41. 罗泾中心校家长学校获全国表彰
  42. 四国男篮挑战赛14日开战
  43. 合肥首开网约车平台罚单
  44. 2012年10月杨浦分局新开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名单
  45. 杨浦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情况
  46. 机关党员干部下沉基层守住疫情第一道防线
  47. 月浦镇落实老人银发无忧投保工作
  48. 宝山推进排堵保畅项目建设
  49. 2013年7月份杨浦区预算收支情况
  50. 二O一三年第二批依申请公开项目清单
  51. 罗泾开展故乡指导员慰问新兵活动
  52. 杨浦区财政局2013年2月1日-2月28日会计从业资格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名单
  53. 高境中心院***建档完善居民健康档案
  54. 健康嘉定推进体医结合深度融合提升市民健康获得感
  55. 金山作协2019年新会员发展公告
  56. 团区委组织开展上海樱花节期间志愿者工作
  57. 宝山网络图书馆网谈后网民提问答复
  58. 浙江遂昌班春劝农历久弥新绽放时代光芒
  59. 浙江大病保险覆盖全民放宽目录扩大支付范围
  60.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金其林同志任职的通知
  61. 无锡出台首个无人机管理办法购买机器需实名
  62. 商务委举办政策宣讲会为企业服务
  63. 方便驾驶员嘉定首开30个出租车专用限时停车点
  64. 宝山网络图书馆明年全覆盖
  65. 嘉定新闻20210313
  66. 友谊路街道与农工党宝山区委展才艺迎世博
  67. 2013年杨浦区财政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68. 嘉定新城以高品质辐射长三角
  69. 宝山菜农收菜忙图
  70. 月浦镇领导看望慰问月浦籍新战士
  71. 江苏101家农产品企业荣获创牌立信示范单位
  72. 浙江湖州冬日忙采枇杷蜜
  73. 嘉定新闻20201224
  74. 宝山专项整治消毒产品
  75. 吴淞海事八项措施保电煤运送入港船数量成倍增长
  76. 江苏残疾独生子女学生从学前到大学全免费教育
  77. 区卫监所加强幼儿园监督检查
  78. 区政府领导调研高境镇稳控工作
  79. 4月1日起嘉定区中小幼学校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80. 浙江可以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首批开通这3家医院
  81. 杨浦区2012年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剩余房源情况(截止至2012115上午1100)
  82. 上海大学附属孟超医院开院运行近半年医疗服务持续优化
  83. 症康复俱乐部爱心暖流化严寒图
  84. 友谊路街道举办侨之家展示活动
  85. 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验收组来宝山督察
  86. 金兴明区长主持召开区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房屋征收等工作
  87. 嘉定新闻20200409
  88. 海啸防灾避险注意事项
  89. 未来上海两大机场互达只需要40分钟
  90. 安徽省总工会提示曾患新冠肺炎不是拒绝录用的理由
  91.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直饮水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
  92. 小上海牵手大上海为长三角协调发展提供新思路
  93. 将来从南京坐动车两小时能到连云港
  94. 区卫监所开展医疗美容专项督查
  95. 罗泾镇开展上海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的培训
  96. 嘉定区新一届区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为2021年11月16日
  97. 区经委召开项目建设推进会议
  98. 中共金山区第六次代表大会举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会议
  99. 区城管大队部署绿色护考专项整治工作
  100. 宝山食药监所开展食品安全片区联动错时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