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昌华街市容环境卫生站无主余泥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荔湾区昌华街的环卫工作,清运辖区内的无主余泥,昌华街环卫站现需购买无主余泥清运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昌华街无主余泥清运项目
(二)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昌华街市容环境卫生站
(三)最高限价:人民币9.6万元。
(四)服务年限:1年
(五)招标内容及要求:
项目内容 | 服务期 | 用途 | 最高单价限价 | 预算金额(万元/年) |
无主余泥清运服务1项 | 1年 | 详见用户需求 | 人民币8000元 /月 | 人民币 9.6 万 元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运输);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具有作业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用户需求:
在接到环卫站通知次日内前往昌华街辖区内的指定地点清运无主余泥,确保整个过程无散漏,并符合建筑废弃物处置的相关规定。
四、公示期: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8月21日。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报价资料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8月21日下午5点止。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昌华街市容环境卫生站(荔湾区涌边一马路2-5号)
(三)报名方式:纸质资料提交
(四)资料提交:
1、营业执照和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根据方案内容及要求,提交项目报价表;
3、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运输)复印件;
4、相关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证明、介绍资料。
5、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6、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的投标人的报名。
(五)我方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规格和报价来综合衡量,选择中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双方签订合同。
六、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 称:广州市荔湾区昌华街市容环境卫生站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20-81703***2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涌边一马路2-5号
广州市荔湾区昌华街市容环境卫生站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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