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区级201720182020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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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7日发表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广州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规字〔2018〕3号)规定,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对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进行了联合审核,现将经审核确认的获得区级2017、2018、2020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详见***)予以公布。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自获得年度起有效期为5年。
***:获得区级2017、2018、2020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doc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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